3月26日,哈尔滨的陈女士反映,她在网上花3.5万元买了一只母猫,结果送来的却是一只公猫。她要求卖家调换,一开始被拒绝,后来卖家开始捉迷藏。......
陈女士报警,警察说不在立案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网上个人微营销不能* * *。
发生了什么事?
陈女士称,今年2月,她认识了一位在百度贴吧平台卖猫的Xi安网友“中国木偶猫屋”。
这位网友经常在朋友圈发布宠物猫的图片、视频等信息,并在朋友圈作为微信生意出售。
陈女士说想买只母猫,在网上图片中选了一只母“布偶猫”。通过与“中国木偶猫屋”联系,双方决定以35000元的价格成交。
2月28日和3月1日,陈女士分别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向对方支付了3.5万元。
2号晚上,猫来了。
陈女士说,一开始她并没有发现猫的性别不对。直到16号,她才发现自己居然收到了一只公猫,而公猫的价格通常只有几千块钱,和母猫的价格相差很大。
警方表示不属于立案范围
26日,她到户籍所在地道外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了解情况后,认为不属于公安部门立案范围,不予立案。
陈女士随即通过支付宝平台投诉,平台客服表示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给她对方的身份证号。
26日下午,记者与胜利派出所刘副所长取得联系。
他说:“经与分局法律部协商,此事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我们应该去法院起诉或者消费者保护部门。如果有关方面需要公安部门的相关帮助,我们会尽力而为。”
市场监管局消保处:个人营销* * *难
27日,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工作人员周女士表示,目前个人微营销比较难。
首先,微信业务的管理没有一个规范的管理方法。此外,消费者协会接受关于日常用品的投诉。宠物猫不在管辖范围内。
她建议陈女士拿到卖家身份信息后,联系安警方或安消协等职能部门,看看对方是否有实体店,寻求当地职能部门的帮助。
来源: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