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
文/长安18子
渴望已在,尘埃繁华。
睡了一大觉后,野性又回来了。
这是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小说是一个关于狗的传奇故事,但作者把它当成了人,用了第三人称代词“他”而不是“它”。故事的内容如下:
一只名叫巴克(Buck)的大型犬,父亲是圣伯纳德种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是一只体重140斤的大型犬。他在一个法官的大房子里长大,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由于运输公司吹嘘有人在北极的黑暗中发现了黄金,成千上万的人涌向北方冰盖,需要大量强壮耐用、能抵御寒冷的大狗。法官的园丁赌博输钱,于是私下把巴克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又把它转卖给了邮递员佩劳和弗朗索瓦。巴克和十几只不同种类的狗聚在一起,用棍棒训练,努力拉着长途雪橇送邮件,在阿拉斯加的雪地上没日没夜地奔跑。在狗对狗的战斗中,巴克打败了几个对手,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狗队队长,在雪橇运动中尽职尽责。然而,由于过度劳累,几个同伴倒下了,巴克累得跑不动了。
他们的几条筋疲力尽的狗又被转卖给了两个美国人,美国人又让他们拉着雪橇上路了,艰难的旅程又开始了。这两个人根本不知道怎么驾驭雪橇和狗,让这些狗受尽了磨难和痛苦。巴克差点被杀了。幸亏被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救了,身体才慢慢恢复。巴克是一只很有精神的大狗。他和桑顿建立了很深的关系,他在一场比赛中发挥异常出色,为桑顿赢了很多钱。
桑顿和几个朋友带上巴克和几条狗,再次踏上寻宝之旅,向原始森林进发。在原始森林里,巴克一次次被狼叫,但他一次次回到营地,回到桑顿身边。有一次,他从外面回来,发现桑顿和他的同伴已经被毛利人杀死了。他无牵无挂,一怒之下杀了很多毛利人,重回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从那以后,他一直以森林和荒野为荣。
我记得小时候,狼偶尔出没在我们乡下。当人们在夏天的晚上在外面乘凉时,狼把孩子们带走了。大人们告诉我们,狗是狼的叔叔,所以狼害怕狗。只要狗叫,狼就会逃跑。
其实,狼和狗是同一个祖先,同一个物种,都属于犬科。狗是被人类驯化的狼。它的狼性永远在体内。一旦它的野性被完全唤醒,它就会回归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
杰克·伦敦通过这个离奇的狗的故事,展示了狗在文明世界的艰难经历,以及狗在主人和现实的压力下回到野蛮世界。虽然是关于狗的,但是反映了人类世界的现实。这部作品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中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为生存而斗争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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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长安十八子,电信工程师,美国作家。他喜欢诗歌、散文、旅游,希望用最简单的文字创作出最深刻的诗歌。写原创码字不容易。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好评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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