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司法网络
从马达加斯加走私来的乌龟在养龟圈很受欢迎。他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开始买卖乌龟——
本案中买卖的乌龟
一些人明知从马达加斯加等地走私的野生濒危物种如辐射龟、苏卡达龟、赫尔曼龟、龟豹等是国家法律禁止买卖的,为了赚取非法利益或满足个人喜好,仍然不顾风险做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生意。8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对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班某、张某等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作出判决,17名被告人全部定罪量刑。
本是一名店主,合法经营一家宠物网店。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从马达加斯加等地走私过来的放射状条纹龟、苏卡达龟、赫尔曼龟,因为外形美观,在龟类养殖圈很受欢迎。自认为发现了“商机”后,他开始在网上了解乌龟。同时,他也了解到,这些乌龟是国际一、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交易。一些人因为交易这些乌龟而被判刑。但这些龟在龟养殖圈很有市场,他就抱着侥幸心理走上了龟的买卖之路。
2017年9月起,班某利用百度贴吧账号,在各种乌龟贴吧发布卖乌龟的广告。因其“诚信经营、价格合理”、“售后无忧”,在一段时间内赢得了乌龟商圈的良好口碑,客户遍布天津、上海、沈阳、深圳、兰州、福州、温州、西宁、贵阳、宝鸡、本溪等地。这些乌龟“粉丝”通过百度贴吧的广告添加班某的微信购买。
2018年3月,张在百度贴吧上浏览到关于卖乌龟的帖子,里面有关于各种乌龟的科普,买卖双方在这里交流交易。张被一则卖乌龟的广告吸引住了。按照指引,他加了卖家的微信。通过朋友圈里的图片和视频,张对这些色彩鲜艳、图案奇特的乌龟产生了兴趣。经过精挑细选,他选中了一只辐射状的乌龟,它的四肢和尾巴都是黄色的,背上的甲盾凸起,布满了黄色的辐射图案,看起来真的很独特漂亮。张还从百度贴吧了解到,乌龟是濒危动物,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的物种。买卖乌龟是违法的。但在好奇心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张某还是决定购买,并与班某谈妥了交易价格。
班某发来一个链接,婴儿名字显示为“波兰血统纯布偶猫”,但实际上买卖双方都知道链接是猫,实际上是龟。张某按时付款,班某也很照顾张某:“收到货后,拍开箱视频。如果有,帮我宣传一下。”几天后,张某收到一个以“海鲜”为名的快递。他知道他买的乌龟已经到了。此后,张某又先后从班某处购买了两只苏卡达龟和一只赫尔曼龟,存放在扬州某宾馆宿舍内。
张在宿舍养的怪龟很快被附近群众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循线追踪,不仅抓获了卖家班某,还抓获了向班某购买乌龟的买家十余人,侦破了以班某为首的分布在全国多地的17人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虽然这些陆龟购买者声称他们购买陆龟纯粹是出于爱好,购买后经过精心饲养,但这些陆龟是热带陆龟,不适合在中国生长。此外,还有几只乌龟在快递长途运输过程中死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班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共出售乌龟25只,销售金额11万余元。经鉴定,有16种辐射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一。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二的有9种,分别是西藏陆龟(俗称苏卡达龟)、陆龟赫尔曼和陆龟豹。中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于中国的陆生野生动物分别被依法批准为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某部案件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张等16名被告人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均宣告缓刑。8月30日,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