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常识_适当限制心脏病患儿的运动量


  小儿患了心脏病后不仅本人紧张,家长思想包袱也很重,不让孩子多动,也不让他们参加体育活动。这样做对吗?应该怎样正确对待?回答这些问题先要从心脏功能讲起。

  心脏功能可以分为五级。0级;较剧烈活动或运动后,没有心悸、气急等现象出现。I级:在较剧烈活动或运动后,出现心悸和气急。II级:能进行活动,平地行走不受限制,但不能快步行走,一般速度上三层楼即出现气急、心悸等症状。III级:轻度活动后即出现气急和心悸;IV级:必须完全卧床休息,休息时也有气急、心悸症状。据医学上划分,0~I级病人心功能良好,II~III级表示有不同程度的心功能不全。IV级心功能最差。

  根据心功能不全程度,有的心脏病患儿不能活动,有的则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活动和运动,明显心力衰竭和患急性心肌炎的病儿应绝对卧床休息。因为体力活动会大大增加心脏的负担,从而加重病情,甚至发生意外。心功能在0~II级者,都可以适当进行体力活动,或在医师指导下进行体育运动。如果活动或运动后没有明显的不适感,还可以逐渐增加运动量。这样做能帮助神经和血循环功能得到改善,使小儿身心愉快,病情好转。但也必须指出,有些心脏病患儿,心功能虽然较好,往往在活动后易于使心脏病发作,则必须适当限止他们的运动。具体怎样限制应听从心脏专科医师的嘱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