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浦东的凌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60平方米的实木地板,价值1.16万元。铺设过半时,凌先生发觉地板包装盒上标注的是实木复合地板。针对实木复合地板是不是实木地板,双方产生争议。
该企业负责人辩称,实木复合地板也是用实木加工而成,从工艺制造上讲是在实木上面覆贴一层实木拼板。凌先生则认为,自己要购买的是实木地板,经营商现拿实木复合地板冒充,有欺诈嫌疑。
消保委提醒:在销售过程中,企业要加强管理,讲究诚信,面对问题,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则应根据订货合同要求,认真做好验收,以免产生麻烦。
消保委认为,依据国家标准的定义,实木地板是用木材直接加工而成;实木复合地板是以实木拼板或单板为面层、实木条为芯层、单板为底层制成的企口地板和以单板为面层、胶合板为基材制成的企口地板。实木地板与实木复合地板采用的标准不同,使用的材料不同,生产的工艺不同,所以,厂家在客观上已构成故意,有欺诈嫌疑。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已铺设好的地板拆除,重新铺设实木地板,另外,赔偿误工等费用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