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明明是名牌沙发,送到家的却是杂牌货。”最近,江苏省无锡市的消费者张先生在购买家具时碰到了这样的怪事。这起 “贴牌”商标引起的消费风波最终以经销商给消费者赔偿5000元了结。
张先生向无锡市消委会投诉称,去年底,他装修好了新房,到该市锡沪路上某家具大卖场挑选沙发,最终在某名牌专卖店订购了一套价格 1.4万元的高档沙发,商场有关人员按约定时间送货上门。
收货的第二天,张先生无意中在沙发的吊牌和皮革压花上发现,沙发根本不是自己原来挑选的那个名牌。张先生顿时产生了被骗的感觉:大商场里卖的大品牌,怎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是不是在卖假货呢?他立即联系了经销商和商场,并要求赔偿。商场负责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很快上门进行了查看。“商品是厂家直接发货给消费者的,可能是厂家把商标钉错了。”如此答复无法让张先生满意。
一段时间过去了,这件事情一直没个结论。经过张先生的多次投诉,沙发生产厂家出示了一份对该事件的书面说明。厂家认为:沙发的品质没有问题,是工人钉商标时有疏漏,并没有故意欺瞒消费者,因此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可以调换同款式的名牌沙发。 “商标代表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同样代表了服务质量,怎能随便钉错呢?”张先生坚持要让厂家赔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厂家在制造和销售商品过程中出现过错的,消费者有权提出赔偿。”该市消委会如此认为。
无锡法舟律师事务所贺煌律师认为,厂家贴错商标肯定存在过错,消费者可依据有关规定索要赔偿或要求退货。据了解,经过市消委会的调解,家具大卖场承担了5000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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