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工程一般有以下几条规定:
(1)涂料的品种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涂料工程的基体或基层应干燥。
(3)涂料施工后,应防止水淋、尘土站污和热空气侵袭。
(4)厨房、卫生间涂料工程,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5)应严格控制涂料的工作粘度或稠度,施涂时不流坠,不显刷纹。施涂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
(6)双组分或多组分涂料,应按规定的配合比,根据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应充分搅拌并在规定的时
间内用完。
(7)每次施涂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方能进行,施涂应均匀,不得漏涂。
(8)水性涂料和乳液涂料施涂时的环境温度,应按规定控制。
(9)采用机械喷涂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以防止站污。
(10)施涂工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或浸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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