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告养子 为房产四十载亲情一朝断



  为了一套房子,养子将耄耋养父推上法庭。这一推,将这对养父子40多年来的亲情推入了死角。心气难平的王老伯也一纸诉状递进法院,要求解除与养子王幼栋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养子补偿抚养费和教育费5万元。9月11日,徐汇区法院对这起收养关系纠纷作出判决,王老伯夫妇请求解除与王幼栋的收养关系获准。

  父子关系恶化


  四十多年前,膝下无子的王老伯夫妇收养了王幼栋,两位老人在当时家庭条件不宽裕的情况下,将他养大成人。2003年9月,婚后的王幼栋一家三口重新迁入养父家,三代人共同生活。不久,为一些生活琐事,小两口与老两口多次发生纠纷,尤其在两位老人听从其他亲友意见,决定将居住房屋转让他人后,导致了父子关系迅速恶化。在此期间,王老伯夫妇受到养子一家的漫骂,甚至殴打。今年2月,王幼栋及妻儿再次搬家,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年届八旬的养父推上被告席,主张在老房子的居住权利。虽然这起房屋居住权纠纷最后以王老伯支付18万元补偿款调解结案,但是养父子之间的亲情由此荡然无存。

  养父状告养子


  今年8月,伤透了心的王老伯夫妇诉至徐汇区法院,要求解除与王幼栋的收养关系。

  王老伯夫妇称,他们在1959年10月共同收养了王幼栋。含辛茹苦竭尽所能,直到他娶妻生子,还帮助照顾孙子。然而随着原告年事渐高,被告非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相反常用极其恶毒、违背天伦的言语咒骂,甚至出手殴打。今年4月,为了争夺住房,不惜与老人对簿公堂,导致双方关系严重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现请求法庭准许解除与王幼栋的收养关系,并判令其补偿抚养费和教育费5万元。 法庭上,王幼栋后悔地表示,当初三代人住到一起本是为了更好地照顾老人。父母患病期间,都是自己连夜送诊和陪护。自己在与老人发生纠纷后,处理方法不妥,更不该动手。现在自己知错了,希望养父母再给自己一次报答养育之恩的机会。

  解除收养关系


  虽经法院调解,但是原、被告之间却并未能够达成和解。法院认为,在2003年9月原、被告共同生活后,王幼栋对两位老人日常生活安排欠妥,导致双方关系不睦,尤其是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相关房产纠纷,导致双方矛盾加深。据此,法院可认定原、被告之间关系恶化。现两位老人要求与王幼栋解除收养关系,可予准许。至于王老伯称王幼栋在精神上对其虐待,因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故法院对于要求补偿抚养费和教育费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