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老人被骗近5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冠军 通讯员 思法)来自广东的蔡某、冯某、林某等男子与阿芳、阿静等几名女子互相勾结,以阿芳、阿静等人在厦门的市区公园、公交车站、路边等处以提供按摩服务为名诱骗老年男子,然后由蔡某等人假冒警察进行敲诈勒索,短短3个月左右该团伙共诱骗20名老年男子,诈骗近50万元。近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审理此案,蔡某等人犯招摇撞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到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假警察“警用装备”很齐全
“需要按摩吗?”今年1月9日早上,当杨姓老人遇到一女子的诱惑后没有把持住自己,至今仍感到后悔无比。在跟随该女子来到厦门槟榔菜市场附近一居民楼后,两人刚刚先后脱去衣裤,就有3名“警察”冲进房间。这3人不但身着警服还有“警官证”。杨姓老人被吓得魂飞魄散之际,对方的人以卖淫嫖娼为由,要求其拿6万元私了,否则抓其回派出所或曝光。
杨某分六次取款6万多元后,即拨打对方留下纸条上的电话号码给一个叫“李队长”的人,后“李队长”的“同事”来收取6万元。
这个“李队长”就是冯某。他同蔡某等人于2010年12月先后抵达厦门,并租用思明区槟榔西里一房屋用于作案。经过分工,由阿静、阿芳等人冒充卖淫女诱骗嫖客,蔡某、林某等冒充警察择机入室进行敲诈。他们还购买了假警官证、手铐、警察春秋常服、仿警服制式衬衣和制式长裤等,甚至询问笔录用的纸本、印泥等准备齐全。经过策划,该团伙于今年1月开始作案,而杨某正是第一个受害人。
最多一次骗8万元 均遭重罚
此后,该团伙利用此种手段先后得手数次,他们每次以对被害人进行拘留、曝光、或以通知家人等处理相要挟,最终迫使被害人交“保释金”或“罚款销案处理”。最少骗得2000元,最多一次一个张老汉甚至被诈骗8万元,由于被害人往往会碍于面子,大都乖乖交钱。不过有一被害人王某被勒索8万元,但因其坚持要求假警察出具“发票”,结果蔡某等人无奈,称因其是初犯且未与该女子发生关系,“就不用罚款了”。
2011年4月12日中午,蔡某、冯某等6人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冯某、林某、阿芳、阿静等人冒充警察身份,以查处卖淫嫖娼为由,多次索取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六被告人共同实施的部分系共同犯罪,且各被告人在犯罪中分工明确、作用相当,故不予区分主从犯。被告人蔡某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