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认为邻居家早上发出的噪音大,影响了自己母亲的休息,便在自家屋外搭建了不锈钢构架来“隔音”,没想到这一举动严重影响了邻居吴大爷家中阳台和居室的通风、采光、日照以及景观的观望权,现在家中平时阳光强烈照射造成光污染、夏天长时间产生热浪,苦不堪言,吴大爷找到张某协商要求其拆除不锈钢构,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吴大爷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律师评析: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张某与吴大爷系不动产相邻方,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处理好相邻关系。张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邻居吴大爷的同意,擅自在吴大爷房屋的阳台西侧、其自家房屋的窗台外墙上安装不锈钢皮及构架,确实影响了吴大爷房屋的通风、采光、日照及对部分景观的观望。张某应当拆除安装的不锈钢皮及构架。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责任编辑:任蕊
- 上一篇:海归老人遇“教授”骗子 购买名贵药材花4800美元
- 下一篇:老人买菜途中被骗1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