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九守》篇从九个方面论述了守神达和思想,强调以守和守神为内心持守之道。养神守神可达“神清意平,百节皆宁”,而“神清意平,百节皆宁”则为“神无所挠,形无所劳,故为治养之本也”。单纯的“肥肌肤,充肠腹,供嗜欲”则是养生之末。
《文子·下德》篇提出重生思想:“身处江海之上,心在魏阙之下,即重生,重生,即轻利矣。犹不能自胜即从之,神无所害也。不能自胜,而强不从,是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分析此段文字,重生相对于轻利而言,是养生的根本认识前提,没有这种认识,利欲面前就不能辨别轻重,则无论如何高明的养生之术、多么深邃的养生之道,都难以经受住利欲的诱惑而显得苍白无力。
要想守欲,必先知欲。首先,要知道欲望对养生的必须性和合理性。《文子》认为无欲不可以养生,因养生本身即是最大的一个欲。不管养生方式如何,都离不开物之养,若人们衣不御寒,食不果腹,如何节欲?又何谈养生?因此物质为基础,富民足欲才能养生治乱,故又云:“让生于有余,争起于不足。谷足食多,礼义之心生;礼义丰重,平安之基立矣。”生而得养才会平和,故不通物无以清静,只有嗜欲才会反而害性,“人从(纵)欲失性,动未尝正也,以治国则乱,以治身则秽”。
《文子》也承认利欲与养生存在矛盾,如果一个人嗜欲萌生,必使精神躁动劳顿而伤神伤身,必陷入随心所欲或以智役物,逐物伤神,而一旦精神受到损伤,必然使形体陷入疲顿,不能养生长寿;且目见外物惑心,心随欲而动,逐欲无节,则是受物欲的主使而不能自主,陷入欲望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做超乎常性之事,而引起祸患。一旦触犯法津或众怒,身陷囹圄,身之供养都不由己,行动更谈不上自由,哪里有养生之道可谈?常人多认识不到这点,多“以欲滑和,目见外物而心受物欲诱惑而不能自主,逐欲无节,必陷入随心所欲或以智役物,逐物伤神,以欲乱心,以嗜欲伤生”。
有了以上养生之道的认识基础,还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使知行一致。
重生轻利,放情就志,随顺得和
重生轻利不等于否认利欲的存在,而是在利欲与养生之间有个度,即不以伤神为主。不伤神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欲的承认,如果内心战胜不了利欲的诱惑不如从之,则顺性适欲而养形,使自己的心志处于坦然平和状态而神不伤。二是如果心不能摆脱利欲的诱惑而又不顺,则是强行而违背自己的心志,心在欲望沼泽中挣扎而伤神,因此是重伤。重伤之人,轻则为了利欲的不满足而劳心伤神伤生,重则为了满足自己的利欲而做出诈伪、犯法之事,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文子》养生之道不是自闭情欲,若不能自胜情欲又不能释放,还勉强使之顺从心志,则重伤其神。
若心未能忘怀于物而勉强去除它,虽坦言轻利,亦违道逆性,必重伤生,因此重生于顺性从欲而为,以静柔之道使欲望得适。故在放与顺之时,要能知“和”,只有知和才能不伤己亦不伤人,动静得适而得养生之本,知和并以随顺得和,这是文子学派养生之道的精髓所在。
适情辞余,顺性适欲,不以嗜欲伤生
《上礼》云:“知其无所用,虽贪者皆辞之,不知其所用,廉者不能让之。”需要能够审动静之变、适受与之度、理好憎之情、和喜怒之节。以道术来度量自己的欲望,凡事足以养生即可,诚如《上仁》所云:“夫养生不强人所不能及,不绝人所不能已,度量不失其适。”《下德》、《微明》也阐明在利害祸福嗜欲面前,能够循其度量,做性分之事,适情辞余,使自己与他人之欲、自己之欲与性之间欲达到适度而已,适度则不会变成嗜欲而伤生,做到“食足以充虚接气,衣足以盖形御寒,适情辞余,不贪得,不多积……意气无失……精神内守形骸而不越……适情而已,量腹而食,度形而衣,节乎己而贪污之心无由生也”。
优柔委顺,神清意平,不以情欲乱其心性
“本人之性,无邪秽,久湛于物,即忘其本,忘其本即合于若性。衣食礼俗者,非人之性也,所受于外也。故人性欲平,嗜欲害之……夫纵欲失性,动未尝正,以治生即失身,以治国即乱人。”养生若有心于德,则此心险,难以直性命之情,故养生要优柔委顺,不以思虑、喜怒、聪明等情欲乱其心性,才能去掉嗜欲而做到神清意平,形气神兼养两不伤。
以心制欲,静漠恬淡,不以所有害所养
养生必去嗜欲,而去嗜欲必须治心,使心既能适欲,又能顺性,在欲与性矛盾时能以养性为主。老子以心能知足作为去嗜欲的方法,庄子以“忘”为治心的手段,孟子以不动心为修养之术,《吕氏春秋》强调以心来制约耳目之欲,《淮南子》认为心对欲望有调节作用,主张以心制欲,而《下德》篇论重生思想,承认人追求利欲的合理性,主张不以养形伤神,不为利欲害身甚至危及生命,认为治心对人们收敛自己欲望的作用巨大,《上德》即曰“主者,国之心也,心治则百节皆安,心扰则百节皆乱”。《符言》也说:“圣人不胜其心,众人不胜其欲……邪与正相伤,欲与性相害,不可两立……故圣人损欲而从性……耳目口鼻,不知所欲,皆心为之制,各得其所。”又云:“人有顺逆之气生于心,心治则气顺,心乱则气逆。心之治乱在于道德,得道则心治,失道则心乱,心治则交让,心乱则交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