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官方博客发布公开信,要求美国司法与政府机构公开美国政府索要个人信息有关的细节,从而撇清自己同“棱镜”项目的关系。做出类似表态的还有微软、Facebook和Twitter在内的其它科技公司。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近日向媒体曝光的秘密文件显示,“棱镜”项目授权国家安全局从微软、雅虎、谷歌、苹果等美国互联网企业获取电子邮件、在线聊天内容、照片、文档、视频等外国用户以至本国公民上传于网络的私人数据,以供反恐情报分析。
棱镜门事件
搜索巨头谷歌希望借此平息日前媒体报道引发的不满。美国《华盛顿邮报》6日晚刊文报道,国家安全局(NSA)和联邦调查局(FBI)通过代号“棱镜”(PRISM)的项目,直接接入微软、雅虎、谷歌和苹果等9家美国IT公司中心服务器,搜集情报。情报分析人员可直接接触用户数据,通过音频、视频、照片、电邮、文件和连接日志等信息,跟踪用户一举一动。该项目始于2007年,但在过去6年中以几何级数增长,但此前从未曝光。报道说,现在,国家安全局约七分之一的情报报告依靠“棱镜”提供原始数据。过去一年中,总统的每日情报简报共有1477个条目使用这一项目所获数据。
《华盛顿邮报》报道,情报分析人员至少有51%的把握确信,“目标”是外国人。不过,项目“偶然”涉及美国公民信息在所难免。《华盛顿邮报》说,一名职业情报员给《华盛顿邮报》记者展示了有关“棱镜”的幻灯片,称这一项目是“对隐私的公然侵犯”。
9日,藏匿香港的美国前中央情报局雇员,29岁的泄密者爱德华·斯诺登经由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自曝身份,承认他揭露包括“棱镜”项目在内的美国政府多个秘密情报监视项目,斯诺登说,政府可能会以叛国罪起诉他,不过,他不畏惧,不后悔。
斯诺登称,他在美国情报界工作了近十年。他知道,美国最大和最隐秘的监视组织国家安全局,一直在监视着整个星球。斯诺登透露之所以选择香港,是因为香港有很强的言论自由传统,而且有能力不受西方国家支配。
谷歌的公开信
谷歌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大为·德拉蒙德在致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司法部长办公室的公开信中说:“谷歌公司没有任何要隐藏的事情。谷歌公布的数据将清楚地表明我们服从的次数远少于我们实际收到的请求次数。谷歌在其《透明度报告》中公布收到的此类请求的总数。”
谷歌在声明中否认允许美国国家安全部(NSA)“直接访问”它们的服务器,实际上政府部门也没有直接访问谷歌每天日常通讯的海量个人信息。媒体断言谷歌配合这些用户数据提供请求给了美国政府不受约束访问用户数据的自由,这一说法是完全不真实的。当美国国家安全部想要某个人的信息时,他们就会向谷歌发出指令,谷歌通过网络向美国政府发送电子文档;或者谷歌将文件打印出来,然后邮寄给美国政府。
谷歌在每年出版两期的《透明度报告》中发布依据《外国情报监视法》要求其提供用户数据的法庭密令的相关情况。在这一报告中,谷歌会列出它收到了多少要求其提交用户数据的请求。这些请求来自世界各国政府。
从谷歌提供的《透明度报告》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去年下半年共向谷歌提出了8438次数据要求,涉及账户14791个,88%的要求被执行了,无论是请求数和执行情况都占据第一的位置。而里面关于中国政府的数据为0,原因是当年谈判失败。
是否侵犯公民隐私权
据美国官员透露,经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允许,其中一个监控项目允许国家安全局从主要电信运营商那里搜集用户呼叫的“元数据”记录。这些官员说,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拨出的每一通电话,美国国家安全局都能获悉主叫用户的位置、被叫号码、电话在何时拨出以及通话时长等信息。美国总统奥巴马说,法庭并未授权国安局窃听通话内容。奥巴马说,另一个项目监控的是外国人的互联网和电子邮件流量信息。
批评者认为,美国国家安全局的这种做法相当于布下了“天罗地网”,侵犯了公民的隐私,相当于要求每一个美国人每天向政府提交一份报告,交待自己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在电话上交谈过的每一个人,每通电话在何时拨出以及通话时长,违反了美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以及“任何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得被无理搜查和查封”的权力。
纵观美国这次的“棱镜门”事件,让我想起了一部美国电影《全民公敌》(又名:国家公敌),影片里的前国安局探员曾经讲述过国安局监控个人信息的各种手段,政府也将侵犯个人隐私美其名曰“监视恐怖分子”,没想到电影里的故事在现实中真实地发生了,又是一个前国安局探员大胆地揭露了政府的种种监控手段,而美国政府的回答恰好也是“监视恐怖分子”,可是,正如电影里面结尾的提问:谁来定义恐怖分子呢?又有谁来监督哪些掌握着巨大权力的监控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