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竞赛项目裁判工作
公路竞赛项目裁判工作,包括公路赛跑、公路竞走等项目比赛的裁判工作。田径运动会中,一般只设马拉松跑和公路竞走两个项目的公路竞赛。公路竞赛项目裁判长可设1至2人,裁判员由总裁判长根据需要从其他裁判组中调配。公路竞赛项目裁判长的职责:
(一)保证比赛符合田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要求。
(二)组织主裁判和全体裁判员的学习。
(三)处理各主裁判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遇重大事项与疑难问题,应报告总裁判长解决。
(四)组织主裁判和有关裁判员检查路线上的各项设施器材用具的准备情况及路面情况,并负责复核路线等工作。
(五)审核成绩表,无误后在成绩表上签字。
(六)协调好场内、外各环节的裁判工作。
(七)做好赛后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