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裁判员
九.○一:(a)比赛所需裁判员应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的职责在 于使比赛按照竞赛规则进行,并保持比赛场上的纪律和秩序。
(b)裁判员受主办单位的授权,在比赛中执行规则。裁判员有 权根据规则规定命令比赛队队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应该或不 应该作什么,并按罚则判处。
(c)裁判员可根据本规则制订一些必要的临时规则并加以执行。
(d)裁判员对于拒绝执行裁判员的判定、使用缺乏体育道德的 行为或语言的任一队员、教练员、领队或替补人员有权令其退出比赛。 如果裁判员认为应该命令退出比赛的队员正在进行攻守活动,则待攻 守活动结束后立即令其退场。
(e)裁判员有权命令场上的工作人员、场地工人、摄影记者、 广播人员等等退出比赛场地,也有权命令进入场地的观众或其它人员 退出比赛场地。
九.○二:(a)裁判员根据判断所作出的任何判定,例如击出的球是 界内球还是界外球,投球是好球还是坏球,跑垒员是安全还是出局等 等都是最后的判定,任何比赛队员、教练员、领队及其替补队员均不 得加以反对。
注:绝不允许队员离开他们的防守位置或所在垒位,也不允许教 练员或领队离开他们的队员席或跑垒指导员区去跟裁判员争辩投球是 好球还是环球之类纯属裁判员的判断。任何反对裁判员判定的人,都 要受到警告,如果继续争辩应罚出场。
(b)教练员或领队如认为裁判员作出的判定与规则相抵触时, 可向作出该判定的裁判员提出抗议,并可要求按规则作出判定。
注:裁判员所作判定虽然违反了规则,如于规定时间内未提请更 正时,裁判员即使有所发觉,也不能更改原来的判定。
(c)抗议一经提出,作出判定的裁判员在作最后判定前可征求 场上其他裁判员的意见。任何裁判员如不是应其它裁判员的请求,不 得对其他裁判员的判定提出批评、加以反对或进行干予。
注:1.击球员“半挥”而司球裁判员未宣判“击”时,教练员或 接手才可以就是否“半挥”向司球裁判员提出异议,司球裁判员应即 请司垒裁判员裁定,司垒裁判员必须作出裁定。该裁定是最后裁定。
提出异议和作出最后裁定过程是继续比赛过程。有时司垒裁判员 不一定作出“击”(即半挥)的判定,因此,击球员、跑垒员、守场 员要注意作好应变准备。
2.教练员对“半挥”有异议而走出队员席或走向一、三垒时,司 球裁判员应给予警告,如仍继续走近一、三垒时,应令其退出比赛。 教练员的这种行为视为对司球裁判员“击”或“球”判定的干予,是 不允许的。
(d)除非裁判员突然受伤或生病,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不得调换 裁判员。
九.○三:(a)如果由一个人担任裁判员,他有执行规则的全权。他 可以站在他认为合适的地方执行裁判任务。他可以站在接手后面,在 垒上有跑垒员时也可以站在投手后面。
(b)如果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担任裁判员,应指定其中一人为主 裁判员担任司球工作,其他则担任司垒裁判员。
九.○四:(a)主裁判员通常站在接手后面担任司球工作,他的职责 是:
1. 掌握全场比赛,负责使比赛正常进行;
2. 宣判投球是“好球”还是”坏球”以及“击”数和“球”数;
3. 宣判界内球或是界外球,但应由司垒裁判员宣布者除外;
4. 对击球员作出判定;
5. 作出除规定由司垒裁判员判定以外的一切判定;
6. 决定比赛是否弃权;
7. 如比赛时间有限制,应于比赛开始前向双方宣布;
8. 将正式的上场队员名单通知正式记录员,如击球顺序或防守 位置有变动时通知正式记录员;
9. 宣布临场规则。
(b)司垒裁判员在场上可选择任何他认为最合适于对垒上活动 作出迅速判定的位置执行裁判任务。他的职责是:
1. 对垒上发生的一切攻守活动作出判定,但特别规定由司球裁 判员作出裁定者除外;
2. 对暂停、投手犯规、不合法投球或磨损、涂污球面等等判定 与司球裁判员有同等权利。
3. 尽一切努力协助主裁判员贯彻执行规则。除宣布比赛弃权外, 司垒裁判员在贯彻执行规则和维护比赛纪律方面拥有与主裁判员同样 的权利。
(c)如果同一攻守行为由不同的裁判员作出不同的判定时,主 裁判员应立即召集所有裁判员研究。这时,任何队员、教练员或领队 均不得在场参与。要就谁是最适于作出裁定的裁判员,哪个判定比较 最接近于正确等进行研究。然后由主裁判员作出最后判定加以宣布。 比赛就按此判定继续进行。
九.○五:(a)裁判员应于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内向赛区组织委员会 报告所以有关违反规则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故,其中包括取消队员、 教练员或领队的比赛资格等等。报告中要申述理由。
(b)任何队员、教练员或领队由于严重违反规则,例如用恶毒 下流的语言谩骂或殴打裁判员或对方队的队员、教练员或领队而被罚 出场时,裁判员应在比赛结束后四小时内向赛区组织委员会提出详细 报告。
(c)赛区组织委员会收到裁判员关于违反规则事故的包括后应 立即进行研究。对违反规则的队员、教练员或领队可作出停止其参加 整个联赛的比赛或一定期限内的比赛的判处。
裁判员注意事项:
裁判员在场上执行裁判任务时不要跟队员交谈。要离开跑垒指导 区,避免与正在执行指导任务的跑垒指导员交谈。
衣着要保持清洁和整齐。在场上要积极主动,要细心。
对比赛队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但不要访问他们,不要对他们表 现出特别亲热。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后唯一的任务就是代表赛区主办 单位在比赛中贯彻执行规则。
在遇到可能导致抗议的场合时,要及时研究处理。不要因为未及 时处理而引起抗议。要把竞赛规则带在身边。遇到难题,宁可暂停十 分钟查阅规则而不要因为错判而导致抗议和重新比赛。
要保持比赛继续进行。一场比赛需要裁判员有朝气而认真的工作。
在球场上,裁判员是赛区主办单位的唯一代表。裁判员需要的是 耐心和正确的判断。工作中遇到难题时,要能保持镇静和自我克制。
裁判员不可能不误判,但误判后不可“补判”,这是错上加错。 你怎么看就怎么判,不管判的是主队还是客队。
比赛时眼不离球。看跑垒员是否漏踏垒是重要的,但是更为重要 的是看清击出的高飞球落在何处,传球到哪里。不要过早宣判。在进 行双杀传球时不要过早转身。宣判出局后还要注意接球是否失落。
不要边跑边作“出局”或“安全”的手势,要等到攻守行为出现 后再作手势。
裁判组要准备一套手势来加强裁判员之间的配合,使一时的误判 能得到其他裁判员及时的指正。当然,如果你相信你的判定是正确的, 绝不要受队员或教练员提出异议的影响而轻易“征求其他裁判员的意 见”。要有疑问才去找其他裁判员。裁判员要自信,要敢于作出自己 的判断。要记住:对裁判员来说,第一个要求就是正确的判定。如果 对判定有疑问,切不可犹豫而不去请求其他裁判员协助。裁判员的尊 严是重要的,但是再没有比“正确的判定”更为重要的了。
还有一条极为重要的是:裁判员在场上随时随地都要采取最能观 察攻守行为的位置注视每个攻守活动以便进行判定。如果你的站位不 好,即使你的判定是一百分之一百正确,队员、教练员都回怀疑你的 判定是否正确。
最后,裁判员要有礼貌,大公无私和坚定,这样才能赢得大家的 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