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宗教信仰


澳门是一个崇尚宗教、信仰自由的地区。这里不但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而且有公开传播宗教的自由。所以澳门信教的人特别多,各种宗教的信徒竟占了澳门总人口的86.13%。他们所信宗教也五花八门,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东方的,也有西方的。

澳门的中国居民早就有对妈祖的信仰,从严格意义上讲,对妈祖的信仰并不是一种宗教,而是一种民间传统信仰。18、19世纪到过澳门的西方画家,在妈祖庙里看到了那里的华人对妈祖女神是何等的崇敬。其中一位留下了这样的记录:“这里,人们生活在水边,至少有自己的领地,不怕别的对手来夺地盘……我靠着护墙,观看在我面前拥挤的人群:社会各阶层的人混杂在那里,有乞丐,有瞎子,有海员,大游客,甚至还有穿着豪华的阔佬。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大家熙熙攘攘挤成一团,富人们穿着长衫,扎着腰带,腰带上挂着烟袋和烟斗,不时取出使用,身后还披着大衣,他们时而摆动大襟当扇子,时而用它来擦额头滴下的汗珠。他们悠然自得地漫步,显露其高傲气魄。不同阶层的人聚在一起,我看到他们之间无任何殴斗和磨擦。有时听到有人提高嗓门,但是从来没有人动手打架。这一点给我印象很深。”当时这位西方人不大容易弄明白,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所看到的还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他很难理解,人们所共同信仰的妈祖,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澳门民间最原始的传统信仰,主要是对海神的崇拜,妈祖只是他们所崇拜的海神之一。1977年,考古学家在澳门路环的黑沙海滩发掘出一件彩绘浪花圆足盘,盘足上有11个小孔,下面刻有连续斜向浪花纹,涂有红彩,是澳门最为珍贵的出土文物。

考古学家称,这是大湾式彩陶盘,属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黑沙地二期(公元前4500~公元前3500年)。这件彩陶盘与澳门邻近地区如深圳小梅沙、珠海后海湾、香港舂坎湾等地的同类型的出土器物相比较,大同小异,证明当时澳门地区的原始居民与深圳、珠海一带的先民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还有一些研究者指出,澳门出土的这件彩陶盘可能与台湾海域同期的彩陶有着某种文化上的关系。此外,这件圆足盘的彩绘、刻画技术所表现出来的色彩、水波彩的浪花纹等迹象显示,它又与源自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有着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大溪文化的彩陶技术来自仰韶文化,又是长江流域目前已知最早的彩陶文化,最繁荣时期距今5940~5505年。由此可以证明,四、五千年前,源自中原的文化,包括原始宗教信仰的文化,已辗转传播至珠江流域,为沿海先民所接受,这也显示了中原与南疆之间先民生活与文化融合的史迹。在黑沙海滩发掘的这件彩绘圆足盘,可能是一种祭祀用的礼器,上面的刻画符号可能象征了史前住在路环岛黑沙的居民对大海之神的崇祀。

此外,在路环岛黑沙海滩的南面,还有一处岩画,上面有龙或龙爪形的图案,因此当地的人世代都把这里叫做龙爪角。中国人向来对龙的信仰是十分重视的。龙的信仰和中国南方特别是广东沿海一带的居民,关系也非常密切。这种龙形石刻也反映了澳门先民的精神生活。

澳门宗教信仰

一直到现在,澳门居民还有一些信仰,并非宗教,而是民间一代代承袭下来的某种崇拜。比如澳门有那么多的土地庙,那么多人家迷信土地公,我们不妨认为也是民间的一种传统信仰。又比如澳门中区一条横巷的街头神祠里摆着一块石头,从表面上看,它和普通的石头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却受人膜拜,令人产生一种玄秘感。其实,在澳门把石头当神来膜拜的,不光在这个地方,妈阁庙里就还有一块“洋船石”。这种受人膜拜的石头通常有两类,一类是只代表神的,一类是石头本身就被崇拜。澳门人拜石头,一般是前一种情况,就是把石头当成神来膜据书上记载,以前常有人在正对桥梁、巷口的地方,立一个小石碑,上面刻上“石敢当”三个字,目的是为了镇压邪魔。传说古代有一个姓石的男子,胆子特别大,敢和邪魔搏斗,邪魔害怕了,见了他就走,可后来还是出来作恶。这个姓石的人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立一个石人或者一块石头,上面刻了“石敢当”三个字,来代替他镇邪。在新桥的“石敢当行台”,以前也有“石敢当”碑石。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人们用这种办法祈求神灵保佑,在民间逐渐演变,成了一种信仰。

澳门地处沿海,经常出海作业的人多,所以信海神的人也多。妈祖,或者天后,就是一位海神。除此之外,澳门民间还有一些比较罕见的海神信仰,最特别的是朱大仙。朱大仙是澳门地区水上人家所信奉的一位海神。据一些信仰者口述,朱大仙名号不详,甚至没有固定的神诞,每年的神诞要由占卜的结果来定。

人们信奉这位大仙,主要是因为他能保护水上人家不受海贼伤害。至今澳门还有一部分水上人家仍占朱大仙。澳门还有一些人家信另一位海神——三婆神。据记载,氹氹仔岛上原有一座三婆庙,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清朝咸丰九年(1859年)的《重修三婆庙碑记》、同治三年(1864年)的《氹氹仔三婆庙碑》,另外还有六方年代可能更早的残碑,上面的碑文都显示,澳门对三婆神的信仰是从广东惠州传过来的。他们相信三婆神能为人们保护地方安宁。从有些文字记载来看,对三婆神的信仰,还有相当浓厚的巫术色彩。澳门境内所信奉的其他海神,还有洪圣爷、水上仙姑、悦城龙母等。当然,澳门居民所信仰最多的还是正统的宗教。

澳门宗教信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九九”之后的澳门居民,还能享受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吗?回答应当是肯定的。

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十分注意和尊重澳门居民的传统信仰和习惯。其中的第四款明确写着“九九”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澳门居民和其他人的人身、言论、出版、结社、旅行和迁徙、罢工、选择职业、学术研究、宗教信仰和通讯以及财产所有权等各项权利和自由。”在联合声明的附件一,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对于保障澳门居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又作了详细的说明:

“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澳门原有法律所规定的澳门居民和其他人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宗教信仰、教育和学术研究的自由……”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在其宗旨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照常活动,并可同澳门以外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关系。属于宗教组织的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均可继续照常开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宗教组织的关系应以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则为基础。”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章第128条,对澳门的宗教信仰更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不干预宗教组织和教徒同澳门以外地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不限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宗教组织可依法开办宗教院校和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宗教组织开办的学校可以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

澳门宗教信仰

“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捐献的权利。宗教组织在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这就是说,“九九”之后,澳门居民和其他人依法继续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开传教的自由、举行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

1999年12月20日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执行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下,澳门居民(包括葡裔在内)可以按照原来自己的传统习惯,自由信仰各种宗教,独立进行各自的宗教活动;各种宗教组织举办的教育、文化、医疗、慈善救济等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照常进行工作,并且会得到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保障和行政支持。澳门将是一个居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组织存在、宗教活动照常开展、宗教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和经济繁荣的社会。

考古学家称,这是大湾式彩陶盘,属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黑沙地二期(公元前4500~公元前3500年)。这件彩陶盘与澳门邻近地区如深圳小梅沙、珠海后海湾、香港舂坎湾等地的同类型的出土器物相比较,大同小异,证明当时澳门地区的原始居民与深圳、珠海一带的先民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还有一些研究者指出,澳门出土的这件彩陶盘可能与台湾海域同期的彩陶有着某种文化上的关系。此外,这件圆足盘的彩绘、刻画技术所表现出来的色彩、水波彩的浪花纹等迹象显示,它又与源自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有着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大溪文化的彩陶技术来自仰韶文化,又是长江流域目前已知最早的彩陶文化,最繁荣时期距今5940~5505年。由此可以证明,四、五千年前,源自中原的文化,包括原始宗教信仰的文化,已辗转传播至珠江流域,为沿海先民所接受,这也显示了中原与南疆之间先民生活与文化融合的史迹。在黑沙海滩发掘的这件彩绘圆足盘,可能是一种祭祀用的礼器,上面的刻画符号可能象征了史前住在路环岛黑沙的居民对大海之神的崇祀。

此外,在路环岛黑沙海滩的南面,还有一处岩画,上面有龙或龙爪形的图案,因此当地的人世代都把这里叫做龙爪角。中国人向来对龙的信仰是十分重视的。龙的信仰和中国南方特别是广东沿海一带的居民,关系也非常密切。这种龙形石刻也反映了澳门先民的精神生活。

澳门宗教信仰

一直到现在,澳门居民还有一些信仰,并非宗教,而是民间一代代承袭下来的某种崇拜。比如澳门有那么多的土地庙,那么多人家迷信土地公,我们不妨认为也是民间的一种传统信仰。又比如澳门中区一条横巷的街头神祠里摆着一块石头,从表面上看,它和普通的石头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却受人膜拜,令人产生一种玄秘感。其实,在澳门把石头当神来膜拜的,不光在这个地方,妈阁庙里就还有一块“洋船石”。这种受人膜拜的石头通常有两类,一类是只代表神的,一类是石头本身就被崇拜。澳门人拜石头,一般是前一种情况,就是把石头当成神来膜据书上记载,以前常有人在正对桥梁、巷口的地方,立一个小石碑,上面刻上“石敢当”三个字,目的是为了镇压邪魔。传说古代有一个姓石的男子,胆子特别大,敢和邪魔搏斗,邪魔害怕了,见了他就走,可后来还是出来作恶。这个姓石的人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立一个石人或者一块石头,上面刻了“石敢当”三个字,来代替他镇邪。在新桥的“石敢当行台”,以前也有“石敢当”碑石。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人们用这种办法祈求神灵保佑,在民间逐渐演变,成了一种信仰。

澳门地处沿海,经常出海作业的人多,所以信海神的人也多。妈祖,或者天后,就是一位海神。除此之外,澳门民间还有一些比较罕见的海神信仰,最特别的是朱大仙。朱大仙是澳门地区水上人家所信奉的一位海神。据一些信仰者口述,朱大仙名号不详,甚至没有固定的神诞,每年的神诞要由占卜的结果来定。

人们信奉这位大仙,主要是因为他能保护水上人家不受海贼伤害。至今澳门还有一部分水上人家仍占朱大仙。澳门还有一些人家信另一位海神——三婆神。据记载,氹氹仔岛上原有一座三婆庙,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清朝咸丰九年(1859年)的《重修三婆庙碑记》、同治三年(1864年)的《氹氹仔三婆庙碑》,另外还有六方年代可能更早的残碑,上面的碑文都显示,澳门对三婆神的信仰是从广东惠州传过来的。他们相信三婆神能为人们保护地方安宁。从有些文字记载来看,对三婆神的信仰,还有相当浓厚的巫术色彩。澳门境内所信奉的其他海神,还有洪圣爷、水上仙姑、悦城龙母等。当然,澳门居民所信仰最多的还是正统的宗教。

澳门宗教信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九九”之后的澳门居民,还能享受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吗?回答应当是肯定的。

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十分注意和尊重澳门居民的传统信仰和习惯。其中的第四款明确写着“九九”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澳门居民和其他人的人身、言论、出版、结社、旅行和迁徙、罢工、选择职业、学术研究、宗教信仰和通讯以及财产所有权等各项权利和自由。”在联合声明的附件一,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对于保障澳门居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又作了详细的说明:

“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澳门原有法律所规定的澳门居民和其他人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宗教信仰、教育和学术研究的自由……”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在其宗旨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照常活动,并可同澳门以外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关系。属于宗教组织的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均可继续照常开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宗教组织的关系应以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则为基础。”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章第128条,对澳门的宗教信仰更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不干预宗教组织和教徒同澳门以外地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不限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宗教组织可依法开办宗教院校和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宗教组织开办的学校可以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

澳门宗教信仰

“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捐献的权利。宗教组织在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这就是说,“九九”之后,澳门居民和其他人依法继续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开传教的自由、举行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

1999年12月20日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执行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下,澳门居民(包括葡裔在内)可以按照原来自己的传统习惯,自由信仰各种宗教,独立进行各自的宗教活动;各种宗教组织举办的教育、文化、医疗、慈善救济等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照常进行工作,并且会得到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保障和行政支持。澳门将是一个居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组织存在、宗教活动照常开展、宗教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和经济繁荣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