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丧葬习俗


藏民族古老的丧葬习俗,也比较奇异,像这个民族一样充满神秘的色彩。

土葬 是藏民族信奉苯教时期流行的一种古老葬俗。据考古发现,藏区的土葬历史非常悠久,早在3000多年前,藏民族就建立了墓葬的习俗。土葬在佛教传入后,这种葬法一直延续到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崩溃。据汉文史籍记载:吐蕃“人死,杀牛、马以殉,取牛马头周垒于墓上。其墓正方,累石为之,状若乎头屋焉”。又云:“其君臣自为友,五六人曰共命。君死,皆自杀以殉,所服玩乘马皆瘗,起大屋冢顺,树众本为祠所”。

直到后来,天葬、塔葬等丧葬的形式广泛应用,土葬这一习俗才逐渐减少,土葬有不用棺木的,也有木棺、石棺等。

土葬现在演变成为,对因麻疯等传染病死去的人,或者如盗、杀人、放火犯、被外力致死的、死尸身体不全的人,采用挖坑埋掉的埋葬形式。

在四川、云南、甘肃的部分藏区,藏民们把土葬用于普通的群众。当人死后,首先请喇嘛超度亡灵,然后挖好坑,招死者放入坑内埋掉,不用棺木、不修坟包,就在埋尸体的地方插上一玛尼旗,在此处放上刻有咒经的石扳就可以了。

石棺葬 西藏比较远古的丧葬习俗。据考古发现的石棺墓葬最古老的距今已有2500-3000年。它们大多集中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高原南部和东南部地区。

古代石棺葬多采用石板叠成墓室,墓室是长方形的,墓室的四边用石板砌成,有的石板是一整块,有的是许多石板拼起来的,墓室的底部不铺石板。把死者葬于墓室之中,墓室内有许多陪葬物品,如有石器、骨器、陶器等等物品。墓室的上面有的盖石板,有的不盖石板,有的石棺葬在地面不留任何标记;有的石棺墓上面加封土包。

寄棺葬 它是藏民族的一种丧葬习俗,它主要流行于甘肃舟曲县的藏族地区。

寄棺葬用于夫妻双方之间,首先去世的一方,在去世以后,不正式安葬,而是将棺木暂时放置在崖边、地头或者是路口,棺木一般都要放在比较高的地方,棺木的上面压满石板,用此种方法,以防止风雨的侵蚀,防野兽食尸,以保护死者的尸体。一直要放到等另一方去世以后,才把夫妻双双安葬,以求生生死死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但是由于夫妻的寿命不等,一方去世后,有的另一方会活的很久,往往早亡的一方,棺木朽烂,而且另一方仍然健康地活着。早亡的一方多年不得安葬。

二次葬 藏族丧葬的习俗,它主要流行于四川甘孜的某些地区。

在这些地区人死以后,第一次用的是火葬,尸体要先用火葬,火葬烧完后,再实行第二次葬,是天葬,用糌粑、酥油等物和骨灰拌合在一起,做成团状,用以饲鹰,谓之天葬。

室内葬 藏族丧葬的一种习俗,主要流行于四川部分藏区。

室内葬这种习俗,仅仅限用于德高望重的老人。年龄在80岁以上的死亡者。老人去世以后,先用水把身体擦洗干净,再把身体捆扎起来,在死者的五宫中塞满酥油、珠宝。然后将尸体放置于木柜或大罐中,周围塞上青稞壳、河沙或者盐巴,河沙和盐巴可以吸去尸体中的水份,然后用泥巴密封。然后请喇嘛念经,做法事来超度亡灵,超度完毕后,将尸体装入木柜或大罐之中,放置于室内的一角。等待若干年以后,再在搬到野外去火化。将骨灰撤入江河或者埋入地下。

树葬 藏民族丧葬习俗的一种,树葬这种习俗仅用于8岁以下的儿童,因为儿童没有成人不允许天葬、水葬。树葬这一习俗,主要流传于青藏高原的东南部林区及林芝地区。

孩子在此期间死后,家人要用竹子编一个竹篓或钉一个木箱,将孩童的尸体放置于其中送到树木之中,树葬在森林之中有特定的树葬区域,把竹篓或木箱挂在树枝上,或者放在树叉上。据说这样做法还可以防止下一个孩子夭折。

红手水葬 藏族丧葬的习俗。红手水葬习俗仅用于儿童,它也是儿童丧葬的一种。它主要盛行于四川甘孜地区。

当孩童死后,当地的人们,按照当地的习俗,将死去的孩童的双手用涂料,涂成红色的,涂好之后将孩童的衣物去掉,将裸体投入河水中水葬。

据当地的传说,阎王爷用冰雹,危害人间,是用小孩子的尸体搓成冰雹的,去危害人间及庄稼。为了避免阎王爷用冰雹危害人间,当地人们就把死去的孩童的双手涂成红色的,以避免阎王去搓孩童的身体。因手被涂红后,他看见小孩子的双手是红色的,就以为是搓得太多了,就不去搓了,这样阎王爷就可以停止作恶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