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洞庭湖区的人们,过去一直以捕鱼作为重要的谋生手段,出没烟波里,拼搏风浪中。宋人祝穆《方舆胜览》记述此地“风俗”,或曰“以渔为生”,或曰“以渔猎山伐为业”。在长期的捕捞活动中,人们总结出了丰富的捕捞经验并逐渐形成了一定的风俗习惯。由于条件简陋,分散经营,回天乏力,迷信禁忌自然很多。
在四季渔汛中,以秋汛为旺季,谓之“走秋俏”,以水面宽阔难结网的夏汛为淡季。也有按农历分为四季的,三~五月为春汛期;六~八月为高水期,此时,有“神仙难捕六月鱼“之说。九~十一月为落礁期,此系“禁湖期”;12月~次年2月为冬捕期,此系捕捞旺季。起风、涨水不下业,有“涨水三天莫下河,退水三天安排箩”、“风小布挂钩,满水打行钩,大水打撒网,高水打卡钩,低水挂麻毫”的说法。
1949年前,湖泊为湖主私有,每年冬至前后,湖主或出榜函告,或面谈成交,开始下湖捕捞,称“开湖”。
开湖时,各帮渔船聚在一起,头船停泊湖中,桅杆上挂红、黄两面旗帜,用三牲(鸡、鱼、猪肉)、茶酒礼祭奠洞庭王爷。湖主一手抓雄鸡,一手持利刀,手起刀落,鸡头砍入湖里,鸡血洒于网上,接着将米饭沿船舷撒入水里,称做“杀腥”敬神。接着火铳连响,鞭炮齐鸣,随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争相捕捞。
1949年后,陋俗全部废弃,仅以燃炮作为开湖信号,一般由水产部门组织。每年冬季统一开湖,组织成百上千只渔船,在选定的渔埠宣布开湖纪律,指挥弹一发出,便各船竞发,各自下业,迅速开捕。指挥船附近配有副食品供应、鲜鱼收购船,以利渔民生活。
旧时,捕捞者奉信龙王、水神等,有专门敬祀水神的庙宇,船开到庙前,必到庙中敬祀。渔民除对神灵敬祀,还恐惧鬼祟,因而禁忌的气氛非常浓厚,而语言禁忌最能使人保持经常警惕,除有许多与船俗相同的禁忌外,渔家还有独特的习俗:
60年代前,请罾匠以麻线织网,忌见猫。网成,须以猪血等物蒸网,此日全家似逢大喜,禁不吉利言行。妇女不许蒸网,为防孕妇闯入,蒸罾上挂一方镜面,让妇女引起警觉,俗谓“照破四眼人”;妇女不意跨进渔网、蒸网房,当事人要及时挥纸钱、划圈三匝而焚以消灾。
渔民对“过年”(春节)称“开头”,开头的礼仪十分简单古朴,只在“坐船”(生活用船)上用切开的萝卜插上香,供上一条活鲤鱼,放一挂花鞭,合家吃一餐以鱼为主菜的“开头饭”。正月择双吉日发行,一般在初五后,有“七、九不开头”的说法。开船捕鱼时,喜别人说吉祥话,禁说猫、虎、龙、鬼、梦等字眼。平时入湖捕鱼,在路上遇到人,忌探问“干什么”、“去哪里”等,认为这是不好的兆头,有的索性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捕捞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一船多业,一人多能,渔季已无淡旺,生活不断进步,一些陈规陋习已逐渐革除。
洞庭湖鱼类繁多,勤劳智慧的渔民在长期的捕捞生活中摸索出了许多捕鱼方法,不少方法仍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