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出发时,有30名女同志随军参加,她们是:王泉媛、邓六金、邓颖超、甘棠、危秀英、危拱之、刘英、刘彩香、刘群先、杨厚珍、李坚真、李伯钊、李建华、李桂英、吴仲廉、吴富莲、邱一涵、陈慧清、金维映、周越华、钟月林、贺子珍、钱希均、萧月华、康克清、曾玉、谢飞、谢小梅、蔡畅、廖似光。
其中:甘棠、李桂英和谢小梅3人,1935年3月随红军到达云贵川边时,因奉命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川南游击纵队或另有任务而脱离长征队伍,各奔征程;王泉媛、李伯钊、李建华、周越华、吴仲廉、吴富莲、康克清7人,于1935年6月红军第一、四方面军会师后,被调动或被留在红四方面军。
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长征胜利会师后,李伯钊、李建华、周越华、康克清4人到达陕北;王泉媛、吴仲廉、吴富莲3人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作战。王泉媛曾任西路军妇女独立团团长,在河西作战被俘后死里逃生,后来辗转流离而沦落为民;吴富莲曾任西路军妇女独立团政治委员,在河西作战被俘后坚贞不屈,吞针而死;吴仲廉曾在西路军第九军政治部敌工部当干部,在河西作战被俘后押至青海西宁,后与张琴秋、陶万荣等一起被押到南京,入“反省院”,1937年8月由周恩来营救出狱,于10月初回到延安。
因此,参加中央红军长征的30名女红军,于1935年10月、1936年10月先后到达陕北者为24名。现将30名女红军按姓氏笔画作一介绍。
时至今日,人们对这三十位参加过长征的女红军的情况所知不多,特别是她们分别与谁结为夫妻,更是不甚了解。
蔡畅和李富春:1923年,蔡畅和李富春在法国结婚。
邓颖超和周恩来:1925年8月8日,邓颖超和周恩来在广州结婚。
康克清和朱德:1929年,康克清和朱德在井冈山结婚。
贺子珍和毛泽东:贺子珍和毛泽东于1928年6月举行婚礼,地点是在江西永新县夏幽区澧田乡塘边村。
刘英和张闻天:1936年6月,刘英和张闻天在瓦窑堡(今陕西子长县)结婚。
刘群先和秦邦宪:1928年5月,刘群先和秦邦宪(博古)在苏联莫斯科结婚。
李坚真和邓振询:1935年,李坚真和邓振询在瓦窑堡(今陕西子长县)结婚。
李伯钊和杨尚昆:1929年,李伯钊和杨尚昆在苏联莫斯科结婚。
钱希钧和毛泽民:1926年,钱希钧和毛泽民在上海结婚。
陈慧清和邓发:1929年10月,陈慧清和邓发在香港结婚。
廖似光和何克全:1930年,廖似光和何克全在广州结婚。
谢飞和刘少奇:1935年12月,谢飞和刘少奇在瓦窑堡结婚。
周越华和贺诚:1928年秋,周越华和贺诚在上海结婚。
金维映和李维汉:1934年,金维映和李维汉在江西瑞金结婚。
王泉媛和王首道:长征途中,王泉媛和王首道在遵义经特批结婚。
李桂英和戴元怀:1931年,李桂英和戴元怀结婚。
危秀英和钟赤兵:1935年12月,危秀英和钟赤兵在瓦窑堡结婚。
谢小梅和罗明:1931年,谢小梅和罗明在厦门结婚。
钟月林和宋任穷:1935年12月12日,钟月林和宋任穷在瓦窑堡结婚。
吴富莲和刘晓:1933年7月,吴富莲和刘晓结婚。
杨厚珍和罗炳辉:1927年春,杨厚珍在赣州和罗炳辉结婚。
李建华和罗若遐:1934年8月,李建华和罗若遐在瑞金结婚。
曾玉和周子昆:1928年,曾玉和周子昆在井冈山结婚。
刘彩香和毕占云:1935年,刘彩香在长征途中的毛儿盖和毕占云结婚。
邱一涵和袁国平:1929年,邱一涵和袁国平结婚。
吴仲廉和曾日三:1930年6月,吴仲廉和曾日三在井冈山结婚。
王泉媛,原名欧阳泉媛。江西吉安人。1913年7月12日生。17岁与本乡农民王照斗结婚,按乡俗随夫改姓,叫王泉媛。
193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担任共青团支部妇女干事,少共吉安县指阳区委妇女部部长,中共湘赣省委妇女部干事。193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分配到中共中央妇女部当干事。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
1935年9月,随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边,任红四方面军妇女抗日先锋团团长。
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奉命西渡黄河,参加了西路军的艰苦征战。
1937年3月,在祁连山中被敌打散后不幸被俘。
1939年由河西逃到兰州,因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不予收留,从而辗转流离沦落为民。
1942年,经由甘肃、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转回原籍江西吉安。1962年,在康克清的关照下,她被安排到禾市乡敬老院担任院长。
1989年,得以落实政策:军龄从1930年算起,党龄从1949年11月算起,享受副地级待遇,行政14级。
邓六金,福建上杭人。1912年9月生。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中共上杭中心县委巡视员、妇女部部长,福建省委妇女部部长。
1934年初,入瑞金中央党校学习,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在红军总卫生部干部休养连当“政治战士”,负责管理民夫、担架等。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共庆阳中心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妇女部巡视员。
1938年12月,在西安与曾山结婚。后在中共中央华东分局工作,任分局妇女部巡视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机关保育院党支部书记兼协理员、副院长、院长。建国后,继续从事幼教工作。
1953年由上海调往北京,后曾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等职。1983年离休。她是中国儿童福利基金会理事。2004年夏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邓颖超,祖籍河南光山,1904年2月4日生于广西南宁。幼时随母迁居天津。1925年3月,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转为中共党员,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同年8月调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并同周恩来结婚。1927年5月,从广州到上海,同年冬任中共中央妇委主任。1928年5月赴莫斯科列席中共六大,10月返回上海,任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5月,赴江西中央苏区,曾任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央机关总支书记。
1934年10月,带病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随干部休养连行动。到达陕北后,任中共中央机要科科长、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兼妇委书记。
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任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
1949年4月,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并任党组副书记。建国后,曾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一、十二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等职。
1992年7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甘棠,曾用名阚思颖、阚士英。四川南溪人。1910年9月22日生。192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转为中共党员。1927年夏,由重庆经武汉到上海,在中共中央特科担任交通员。1930年至1932年,在中央苏区党的交通总站担任秘书。1933年入瑞金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到苏区中央局妇女部担任秘书。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后,调红军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妇女科当科员。
1935年3月,奉命到新组建的红军川南游击纵队政治部工作,任宣传队队长、组织部干事、党总支书记和秘书等职;红军主力北上后,被留在川滇黔边坚持斗争。
1936年12月,川南游击纵队被敌打散,她在云南扎西(今威信)水田寨战斗中被敌俘虏。
1937年抗战爆发后,经由潘汉年与罗世文(八路军驻成都办事处主任)接上组织关系。
1938年冬,任中共川康特委执委、妇委书记。
1940年到延安,先后在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并参加了整风运动,受到审查。建国后,曾任中共重庆市委妇委书记,市政府委员,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女工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西南局妇委副书记,后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文革”初期惨遭迫害。1971年11月28日不幸病逝,终年61岁。
危秀英,江西瑞金人。1910年9月11日生。1930年参加红军。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兴国县工农革命政府委员、妇女部主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干事等职。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在干部休养连当“政治战士”。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北省委妇女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江西省吉安中心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中共赣粤边特委常委兼妇女部长;
1940年10月回到延安,入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工作数年。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吉林省敦化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中共吉南地委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吉林省委妇女部书记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委书记,全国妇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华南农垦总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协常委等职。
危拱之,原名危玉辰。河南信阳人。1905年10月31日生。1926年6月毕业于开封女子中学,遂考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大队,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4月转为中共党员。同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7月,受中共中央委派到达开封,任中共河南省委妇女科科长。1929年6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1年2月回国到上海,同年4月进入闽西革命根据地,后到达瑞金,担任新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秘书兼机关俱乐部主任,并参与筹建八一剧团和工农剧社,任副社长,还在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和高尔基戏剧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被编在军委干部团担任总务科科长。长征前夕,她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开除党籍,到达陕北后才恢复党籍,担任人民剧社社长兼导演。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河南省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信阳抗日挺进队政治部主任等职。
1943年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因河南“红旗党”冤案而深受刺激,患上精神病症。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书记,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妇女部部长,中央分局第三土改工作团党委书记等职。建国后,因病长期休养。
1972年2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7岁。
刘英,原名郑杰。湖南长沙人。1905年10月14日生。曾就读于长沙女子师范学校。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在湖南省总工会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在长沙从事秘密工作。1927年10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候补委员兼省委妇女部部长。1929年赴苏联学习。1932年回国,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后到达江西中央苏区,任少共苏区中央局组织科科长,少共福建省委书记,少共中央局组织部部长。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任中央第二野战纵队政治部巡视员、第三梯队政治部主任,军委纵队(中央纵队)秘书长。
到达陕北后,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张闻天结婚。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合江省委委员,中共辽东省委组织部部长。建国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党委书记,外交部部长助理兼人事司司长等职。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2年8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
刘彩香,后改名刘彩霞。江西赣县人。生卒年月不详。幼时做过童养媳。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中共会昌县委妇女部巡视员、县委妇女部部长,中共粤赣省委妇女部部长。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进入遵义后,与红九军团参谋长毕占云(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结婚。婚后,她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而毕占云则于1936年10月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征战。西路军失败后,毕占云于1937年夏化装潜逃回到延安。刘彩香建国后在河南省军区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病故。
刘群先,原名刘琴仙。江苏无锡人。1907年生。幼时当过童养媳。纺织工人出身。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初,当选为无锡总工会委员,同年6月到武汉参加全国劳工代表大会。1927年10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与无锡同乡秦邦宪(博古)相识,1928年5月二人结婚。1930年5月回国,在总工会担任宣传干事、妇女部部长。
1933年6月,她陪同李德经由汕头进入闽西、江西苏区,在苏区总工会负责女工运动。
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在总工会女工部任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武汉、重庆两地八路军办事处工作。由于操劳过度,高度紧张,且常被国民党特务跟踪追捕而突发神经性疾病,被送到澳门治疗,未见成效。
1939年,被送往莫斯科治疗休养。后在苏德战争中失踪,下落不明。
杨厚珍,江西瑞金人。1908年12月生。1927年春,与国民革命军第三军第九师营长罗炳辉在赣州结为夫妻。1929年11月,跟随丈夫参加吉安起义,从此参加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护士、护士长、管理员、指导员和福建军区机关合作社主任等职务。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因敌机轰炸负伤,为三等残废。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罗炳辉随红九军团留在红四方面军,南下转战川康边;杨厚珍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与罗炳辉离婚。抗日战争初期,杨厚珍与伤残军人刘正明组成新的家庭。不久,刘正明因事受到诬陷,被解除一切职务去当老百姓。
1940年春,杨厚珍带孩子到延安七里铺,与丈夫度过六七年平民生活。1947年敌军攻占延安前夕,丈夫的问题得到解决,夫妻俩买了头毛驴撤离延安。到达晋西北后,经中央行政管理局介绍到荣军医院工作。建国后,曾在文化部体育用品工厂当过厂长。
1977年因病去世。
李坚真,原名李见珍,广东丰顺人。1907年1月出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冬,当选为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副委员长。1930年春,到中共闽西特委工作,历任中共长汀县委书记,中共闽粤赣省委妇女部部长。
1934年初,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部长,同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在第二野战纵队司令部民运科任科长,1935年2月调任干部休养连政治指导员。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妇女部部长,苏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华中分局民运部副部长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共粤中区委党委书记、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是中共第八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2年在广州逝世,享年85岁。著有《李坚真回忆录》。
李伯钊,重庆人。1911年生。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冬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与杨尚昆结婚。1930年冬回国。1931年到闽西革命根据地,任闽粤赣军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兼彭杨军政学校政治教员;同年秋到瑞金,任中央军政学校政治教员,《红色中华》编辑,高尔基戏剧学校教务主任、校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教育部艺术局局长。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任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干事。
1935年9月,被派到红四方面军办文艺训练班,随军南下川康边。
1936年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工农剧社社长,同年7月随红二方面军长征北上,到达陕北。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编审委员会主任,晋东南鲁迅艺术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中共中央北方局文委委员等职。参加了延安文艺座谈会。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中央华北局文委委员,华北解放区文联副主席,华北文工团团长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共北京市委文委书记,北京市文联副主席兼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首任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和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等职。是第四、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和第四届常务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4年4月17日在北京逝世。著有话剧剧本《长征》、《北上》及《李伯钊文集》等。
李建华,原名涂秀根。江西高安人。1915年生。高小毕业。1930年参加红军,在红三军团当文书。1931年初,到红军无线电报务员训练班受训,毕业后调红军总司令部电台工作,当报务员。
1934年初,调军委二局(侦听情报)当报务员。参加了中央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后,由二局调到三局工作。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到红四方面军工作。后随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边。
1936年7月继续长征北上。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随红军总部到达陕北。
李桂英,原名李桂红。江西寻乌人。1911年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29年参加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中共粤赣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1931年,与中共粤赣省委组织部部长戴元怀结婚。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在总卫生部担架连担任政治指导员。1935年2月,戴元怀、李桂英夫妇被调入川南游击纵队。不久,戴元怀牺牲。
1936年12月,李桂英在云南扎西(今威信)水田寨战斗中被敌俘虏,被关进重庆“反省院”。1937年9月经营救出狱。1938年元旦前夕,在中共地下党的安排下到达汉口,经由新四军政治部审查恢复了党籍,并担任中共皖南特委妇女部部长。
1939年,她与新四军军需处副处长罗湘涛(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组成新的家庭。曾任新四军第一师政治部党支部书记、后方勤务部党总支书记和军工部协理员等职。解放战争时期,随丈夫在华东军区军工部、供给部工作。建国后,历任华东军区后勤部军需部科长,军区军事工业工会组织部部长、政治部主任,山东青岛疗养院副院长。“文革”中,以“叛徒”罪名被开除党籍,蒙冤十载。
1978年7月,才得以落实政策,恢复党籍。
吴仲廉,湖南宜章人。1908年12月出生。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初参加湘南起义,后随起义部队奔上井冈山。曾任红军宣传员、红四军前委秘书和红军学校教官。1932年,中央苏区女子义勇队在瑞金成立后,康克清任队长,她为政治指导员。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在干部休养连担任秘书,后随红五军团编入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边。
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随军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征战。被俘后,由张掖押到青海西宁,后与张琴秋、陶万荣两个女俘一起,被国民党青海省党部押送到南京,入南京“反省院”。不久,由周恩来营救出狱,并返回延安。建国后,定居杭州,在浙江省公检法系统担任领导工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文革”初期,以“叛徒”罪名被隔离审查,1967年1月19日含冤去世。
吴富莲,福建上杭人。1912年生。出身贫苦,幼时做过童养媳。1928年参加少年先锋队,并任队长。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为中共党员。1931年调中共官庄区委工作,任区苏维埃政府妇女部部长,不久调中共上杭县委工作,为县委委员。1932年4月调中共闽粤赣省委工作,任省委组织部巡视员,到宁化等地从事和开展群众工作。1933年夏入瑞金中央党校学习。
1934年初任中共闽粤赣省委妇女部部长。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当时被编在总卫生部工作团,后并入干部休养连,担任“政治战士”。
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被调任红四方面军妇女独立第一团政治委员,随军南下川康边。后任红四方面军妇女抗日先锋团政治委员。
1936年10月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征战。
1937年3月在祁连山中作战负伤不幸被俘,在狱中坚贞不屈,吞针而死。时年25岁。
邱一涵,曾用名邱信贞、李晏温。湖南平江人。1907年生。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6月参加红军,同年转为中共党员,任红三军团政治部青年干事。红三军团攻占长沙后,任中共长沙市委秘书长。1931年5月任中共湘赣省委妇女部部长。1932年春任红军总政治部巡视员,中央军政学校党总支书记、政治教员。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随干部休养连行动,后因其丈夫袁国平患病,又随红三军团行动,任军团卫生部党支部书记。到达陕北后,任红军大学政治教员,中共陇东特委妇女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同丈夫调往新四军工作,任新四军后方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新四军教导队宣传科科长,抗大四分校政治部主任等职。
1939年,同袁国平被评为新四军军部“模范夫妻”。袁国平后在“皖南事变”中牺牲。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干部科科长,华中军政大学政治部主任。
建国后,任南京军区机关党委书记,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监察委员会书记。
1956年11月2日在南京病故,终年49岁。
陈慧清,广东番禺人。1909年出生于香港。14岁入纱厂做工。1925年参加省港大罢工。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1929年秋,在香港与中共广东省委书记邓发结婚。
1930年到中央苏区,任中共闽粤赣省委妇委书记。1931年后,随丈夫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政治保卫局工作,任党总支书记兼邮政检查员。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10月到达陕北。
金维映,原名金爱卿,曾用名金志成。浙江舟山人。1904年生。192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被捕入狱。经营救出狱后到上海,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工作,从事秘密女工运动。1929年6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妇委书记。1931年夏,与邓小平一起被派往中央苏区,后来二人结为夫妻。历任中共于都县委书记、胜利县委书记等职。1933年5月,与邓小平离婚。1933年秋,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科科长,与中组部部长李维汉结为夫妻。
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任中革军委总动员武装部副部长。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抗日军政大学女生大队政治协理员,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38年春赴苏联治病。
1940年,在莫斯科郊区病故。
周越华,湖北广济人。1904年生。192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考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大队。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秋,在上海“达生医院”与贺诚(195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结婚,后在香港、上海、武汉等地从事地下工作,曾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交通总站秘书。1932年进入中央苏区,任红军总卫生部兵站医院政治委员,卫生学校政治处主任。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随四方面军行动,南下川康边,任四方面军卫生学校政治处主任。
1936年10月到达陕北保安。建国后,任国家卫生部党组成员、计划检查局副局长、监察室副主任。
1977年9月17日在北京病逝。
钟月林,原名钟玉林。江西于都人。1915年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秋到达瑞金,在中共中央妇女部工作,当巡视员。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正式转为中共党员。
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宋任穷结婚。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通信学校学习无线电专业技术,毕业后在延安电台工作。
1938年8月调往八路军一二九师,在电台当报务员。建国后,在云南省保育院工作,1954年调回北京,在中央组织部从事档案工作,后到沈阳中共中央东北局担任机要秘书。曾任全国政协委员。
贺子珍,江西永新人。1910年生。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共青团永新县委书记,中共吉安县委妇委书记。1927年夏参与组织永新农民暴动,同年冬随袁文才领导的农民自卫军奔上井冈山。1928年同毛泽东结婚,任中共湘赣边特委机关秘书、毛泽东生活机要秘书。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后在贵州境内遭遇敌机轰炸身负重伤,乘担架随军转战。
1937年11月从西安经兰州赴苏联治病。
1947年回国到东北。1948年在哈尔滨参加第六次全国劳工大会。
1949年秋任浙江省妇联主任,10月调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工作。后因病长期休养。是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4年4月19日在上海病逝。
钱希均,浙江诸暨人。1905年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为中共党员。1926年,调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工作,并与毛泽民结婚。后在上海、天津、武汉等地从事地下工作。1931年6月,经香港进入闽粤赣革命根据地,秋后抵达江西瑞金,任中央政府机关党支部书记兼银行会计。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党支部书记兼会计科科长。
1938年初,因故被滞留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到“新兵营”(即西路军失败后由李先念等人率领突围到新疆的400余人所组成的西路军总支队,对外称“新兵营”)工作,担任文化教员。期间,因与毛泽民感情破裂而离婚。钱希均回到延安后,在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两年。解放战争时期,前往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担任中共沪西区委组织部部长。
建国后,先后担任过上海食品局副局长,轻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等职。是上海市第三、四、五届政协委员。
萧月华,广东大埔人。1911年8月生。家境贫苦,幼时做过童养媳。1925年,在农运领袖彭湃的影响下参加革命运动,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9月,朱德率领南昌起义部队来到大埔山河坝、百侯镇,萧月华领到一支步枪,从此投入家乡的武装斗争。由于斗争形势严峻,被迫离开大埔。1932年8月,被调到红都瑞金,在少共中央局担任收发员。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1937年5月在延安正式转为中共党员。
建国后,1960年在湖南省交通厅养路处担任副处长。1983年身患癌症,在胡耀邦的关照下,被接到北京住院治疗。当年,因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72岁。
康克清,原名康桂秀。江西万安人。1911年9月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26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为中共党员。1928年春参加万安农民暴动,任乡农协会秘书,同年秋上井冈山参加红军。1929年春与朱德结婚。曾任中央苏区女子义勇队队长,红军总司令部交通大队政治委员等职。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
1935年9月,随朱德南下转战川康边,后任红四方面军党校党支部书记。
1936年10月长征到达陕北。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前方总部直属队政治处主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解放区战时儿童保育委员会副主席、代理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华全国妇联第一届至第五届书记处书记、副主席、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副主席、主席、名誉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至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1992年4月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曾玉,湖南宜章人。生卒年月不详。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随起义部队上了井冈山,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井冈山上,与共同参加湘南起义的红军营长周子昆结婚。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出发时,因怀有身孕,被留在苏区坚持斗争,但她随后又追上部队。
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曾玉随中央红军先期到达陕北。1938年到新四军工作。
1940年,她在护送孩子回湖南老家寄养时,据说在归队途中失踪,下落不明。
谢飞,原名谢琼香,人称“阿香”。海南文昌人。1913年1月28日生。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转为中共党员。1929年初,到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工作。1932年初回国。
1934年春进入中央苏区,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政治保卫局工作,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随干部休养连行动。
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刘少奇结婚,遂改名谢飞。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学习两年,1939年先后到鄂豫皖区党委、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
1940年与刘少奇离婚。抗战后期,担任中共余(姚)上(虞)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工作,任华东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后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建国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1952年考取该校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文革”中,被关押坐牢6年。落实政策后任中央政法干校(后改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是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和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谢小梅,福建龙岩人。1913年12月15日出生。15岁小学毕业后,考入石码镇电话公司当接线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在厦门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与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罗明结婚。1931年春到达闽西苏区,在中共闽粤赣特委组织部当干事,后到汀州福建省委秘书处工作。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罗明在娄山关战斗中负伤后,二人遂被留在黔北治病疗养。在贵州境内,二人两次被捕两次脱险,后经广州、香港等地辗转到达上海,又一次被捕入狱。抗日战争时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谢小梅随丈夫回到广东大埔担任小学教员。1947年春,因处境困难,被迫到新加坡去避难。
1949年秋返回广州大埔,在侯云山区妇联担任秘书。
建国后,被调到广州,先在省民委工作,后在省民族学校当图书管理员,还在百货公司广州采购站从事过工会工作。为一般干部,行政21级。
1981年,中共广州市委批准为其恢复党籍,党龄从1930年8月算起;承认她是老红军,由退休改为离休,工资待遇调整为行政17级。
蔡畅,原名蔡咸熙。湖南双峰人。1900年5月14日生。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转为中共党员。曾就读于长沙周南女校。1919年12月随其兄蔡和森赴法国勤工俭学。1924年在巴黎与李富春结婚。同年底去苏联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25年秋回到广州,任中共广东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26年11月任中共江西区委妇女部部长。1927年任中共湖北区委妇女部部长。1928年春天去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1931年冬到中央苏区工作,历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工农监察委员会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妇女部部长。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在军委第二纵队政治部民运部工作。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甘省委妇女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中共陕甘宁省委白区工作部部长,陕甘宁边区党委妇女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妇委常委、书记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后兼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妇委书记,1948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建国后,长期担任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第一、二、三届全国妇联主席、第四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是中共第七届至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90年9月在北京逝世。
廖似光,原名廖娇。广东省惠阳人。1911年4月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转为中共党员。1930年春,被派往香港,在共青团广东省委机关工作。不久,与何克全(凯丰)结为伴侣。1933年冬到达中央苏区。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随干部休养连行动。到达陕北后,任共青团中央巡视员。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被派往武汉、重庆等地从事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妇运工作。
1941年皖南事变后调回延安,参加大生产运动和整风运动。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8月,参加了在哈尔滨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工大会,并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后随第四野战军南下,参加接管武汉、广州的工作。建国后,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兼市总工会主席,广东省工业厅副厅长,中共广东省委工交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广东省政协第四、五届副主席等职。是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4年7月2日在广州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