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婚俗


德昂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很少和外族通婚。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女子在选择对象上有一定购自主权。本民族内部没有严格的等级婚,只要对方愿意,贫富人家可以联姻。男青年到十四五岁时开始串姑娘,晚上他们到女青年家门外吹芦笙,引出姑娘来谈恋爱。双方建立感情后,互赠手镯、腰箍、项圈、篾箩、织锦接包等生活用品,然后再请寨中老人往女家说媒。只要女方同意了,家长一般是不反对的,他们认为姑娘爱着人了,不同意是不好的,至于女婿是不是称心如意,那是女儿命定的,父母无能为力。倘若女方父母反对,姑娘可自行到男家同居。

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聘礼,德昂族称为“奶水钱”,习惯上不给是不行的。数量根据男家经济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五六十元,有高达一二百元的。娶亲时还要给女家一二百斤肉,一定数量的茶叶、砂基、芦子、草烟、盐巴和鸡蛋。若姑娘属外寨,还要给寨里送些谷子。新媳妇接到家,要宴客三天,请全寨人来进餐,客人送些烟草、蔬菜和木柴作为礼物。结婚对男方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解放前因结婚而卖田、借贷的相当普遍。男方往往由于无力把女方娶回来而去女家入赘。婚后不和睦,可以离婚。若由男方提出,出几斤米、几钱请村寨头人祭神树并通知女方回娘家即可,若系女方提出,则必须赔偿男方在结婚时付出的财礼,这对妇女是一种束缚。群众中流传着“騾马不能戴铃,女人不能比男人”的俗语,而妇女也自认为女人家不懂事,只要操持家务即行,家门外的事由男人去办。镇康地区屋内设有佛爷起坐处,这个位置妇女是绝对不能去坐的。这些反映了妇女的社会地位较低,男女权利虽不乎等,但在家庭内部,妇女除参加生产劳动外,要料理家务,纺纱织布做衣服等,故在家庭中还是受到尊重的。

德昂族的婚姻一向是提倡自主,少收彩礼,寡妇再嫁不受歧视。

德昂族男子长大成人后,在公共场合看中了某位姑娘,就找机会上前搭话,在谈话中巧妙地了解姑娘的姓名、家住何处。当黑夜降临时,小伙子来到姑娘家竹楼后门,吹响葫芦箫。姑娘躲在楼里偷偷往外看,如果看到的不是她喜欢的人,就不出来开门。小伙子吹了一阵不见姑娘动静,就知趣地走了。如果是姑娘喜欢的人,姑娘会很快打开门,请小伙子到屋内火塘边坐下。小伙子坐在火塘右方,姑娘则坐在男青年后边,并保持一定距离,彼此谈笑、对歌到鸡鸣,小伙子唱:“这地方我从没有来到过,这儿的姑娘像鲜花朵朵;秀丽的土地我第一次来,漂亮的阿妹惹人喜爱。/姑娘的美名日日夜夜赞不尽,就像粮仓的米粒数不清;阿妹的容貌阿哥我夸不完,好似玉石金沙随着水流淌”。姑娘唱:“若是不嫌箭儿钝,合意的山歌唱起来;若是不嫌花儿贱,快快朝妹靠拢来;/靠拢来,妹劝阿哥莫轻率,哥是青树妹是草,青树成材能擎天,草儿再旺怎成材?靠拢来,莫轻率,哥是黄金妹是柴,黄金时时逗人爱,柴禾只能变火焰,劝哥多思量!/莫轻率,路要走错能转回,人要选错泪难揩!”

小伙子通过接触,认真地考虑姑娘的劝告,确定姑娘就是他要追求的人,便继续到姑娘家串。通过多次的串,小伙子觉得是时候了,就送给姑娘手镯、项圈,姑娘收下,就意味着他俩的恋爱关系确定。

过了几天,姑娘把亲手织的“伙森”—用红、黑棉线织成长五尺、宽三尺、两头有线球装饰的棉毯—披在小伙子的身上,暗示小伙子可以来提亲了。小伙子的父母一发现自己的儿子有了伙森,立刻问清情况,请媒人去说亲。说亲那天,女方家也请一个媒人坐陪。男方家的媒人送给女方父母一台芭蕉、一包茶叶、两条干咸鱼,作为开门礼。女方的父母同意后,男方家要把同样的礼物送给姑娘。上述礼物还要送给女方村寨的族长、长者,作为取得族长、长者同意的礼物。求婚要连续进行三个晚上,简单但又重复的送礼仪式到第四天晚上结束,这才正式定下了婚。

春节前后是该族结婚的大好季节。结婚典礼在男女双方选定的日期晚上进行。那天一吃过早饭,男方家派两个媒人,另加一个姑娘到女家接新娘,新郎同去,寨里的未婚男女青年头天还组织歌队陪同。到了女方家要举行对歌比赛。女方送亲的姑娘要同歌队中的小伙子对唱,歌队中的姑娘则同女方村寨的小伙子对歌。

新娘一进家门,刚踏上楼梯,新郎的母亲将鲜花瓣朝她撒去。前三次换着不同颜色的花瓣撒,第四次撒出去的是五颜六色的花瓣。新娘在万花飞舞中上了楼梯,新郎的母亲赶忙领着新娘进了洞房。休息片刻,新郎端着放有鲜花的高脚竹编茶盘,领着新娘给本寨的老人磕头。老人们祝新婚夫妇“白头到老,子孙满堂”。接着喜宴开始,晚上对歌。要对三个晚上,这三个晚上新娘由娘家护送的姑娘陪伴着睡在新房的地上。三天之后,护送的姑娘返回去了,新郎新娘才能同房。在结婚后的十天内,新娘早晚要给公婆洗脸、洗脚。第三天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带着结婚前男家人请人编好的一些小竹篾箩,装上一些礼物送给女方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