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族有许多古朴的习俗,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制。建国前,流行交错从表婚和转房制,某些地方有“不落夫家”和“抢婚”遗俗,既反映了奴隶制、封建制婚姻的特点,又保留有原始社会的残余。“不落夫家”就是指新娘婚后长住娘家,怀孕后才到夫家居住。
“抢婚” 一种是当女方不满包办婚而另自寻夫家时,夫家即刻抢婚;另一种是假抢,如男女相爱,遇到阻力,双方事先约好暗号,男家亲友设埋伏圈,女方按时借故外出劳动,到预约地点,男方亲友就出来抢婚,女方佯装呼救,女家及其邻居闻声追赶,也只凑个热闹,过后男方又请人圆场。这种风俗在佤、傣、哈尼和纳西族中都有。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中或坝子里,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
彝族婚俗,联系感情的一个主要途径是对歌。红白喜事,上山砍柴,甚至男女相遇也要对歌。青年人多通过对歌互相了解,认识,加深感情,定下终身。彝族的姑娘房,也称公房,是彝族青年的乐园,婚前,公房就是男女青年幽会和娱乐的地方。彝族的婚姻相对来说是比较自由的,也有请媒人说亲的。彝族的婚礼是五花八门的,背新娘就是婚礼中的一个十分有趣的风俗,新娘出嫁时,先由媒人从楼上背下来,送到大门外交给新郎,再由新郎的男朋友伴郎背起,在讨亲队伍的护送下一直到家。彝家山寨,山高路远,一路上,背新娘的伴郎累得汗流浃背,喘息不止,新娘的陪伴--伴娘就在地上铺上事先准备好的新草席和毛毯,让新娘坐地休息,待伴郎喘过气来,又继续上路。新娘必须在太阳落山前背回男家。
新娘一到,就举行“迎亲”仪式,让新郎、新娘坐在大门前的凳子上,乐师们奏起热烈的“迎亲调”,亲朋好友燃放爆竹,点起火把,祝贺新人。然后,伴娘背起新娘,前面一个举着火把,一人撒青松毛铺路,新郎和伴郎随之于后,在众人簇拥下人洞房。“迎亲”仪式一结束,就开始跳舞,歌声合着舞步响了起来,大家通宵达旦的欢乐。这场喜事刚结束,许多青年男女便找到了自己的对象。
彝族也有非常俭朴的婚礼,彝族支系,居住在弥勒县的阿细人自古以来婚姻自主,婚礼俭朴。他们选择对象的条件不是相貌,而是勤劳。阿细青年自由恋爱。婚姻程序,一般是女的先到男家劳动两天,以此向男方父母认亲,男家不摆酒席,不请客。这样往返几次,共同劳动,以示情投意合,同甘共苦。这时,双方中,有一方心有悔意,婚事可以就此罢休;若都表示满意,婚事就算完毕了。以勤劳取人,奠定了阿细人婚姻幸福,美满的基础,所以在阿细人中,因草率成婚而酿成不幸结局的为数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