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调:在主音上建立的、一般也是乐曲首尾所采用的调性。奏鸣曲式的主部必然建立在主调上。
同主音调:指主音相同但调式不同的调。如C大调和c小调。
属调:在主音上方五度(或下方四度)的属音上建立的调性。如C大调的属调就是G大调。典型的奏鸣曲式副部(尤其是古典作品里),大都建立在属调上。
属功能调:这类属功能调的主和弦,都具有原来主调的属和弦功能,因此就把它们称为属功能调。如G大调和e小调的主和弦就是C大调中Ⅴ级与Ⅲ级和弦(C大调的属功能和弦),因此,G大调和e小调就是C大调的属功能调。
下属调:在主音上方四度(或下方五度)的下属音上建立的调性。如C大调的属调就是F大调。典型奏鸣曲式的展开部多选用一系列的下属调性。
下属功能调:这类下属功能调的主和弦,都具有原来主调的下属和弦功能,因此就把它们称为属功能调。如F大调、d小调、a小调、f小调的主和弦,就是C大调中Ⅳ级大、小和弦,Ⅵ级和Ⅱ级和弦(都是C大调的下属功能和弦),所以,上述各调都是C大调的下属功能调。
从属调:与主调相对而言,其它处于从属地位的各调的总称。一般指与主调关系较近,处于属功能、下属功能或平行调的调性。
调性的×度关系;指一个调的主音与另一个调的主音相差的音程关系。如C大调与G大调是上五度(下四度)关系,C大调与A大调是上六度(下三度)关系,C大调与降B大调是上七度(下二度)关系。因为音程关系是相互的,因此长省略上下,简称为四、五度;三、六度;二、七度关系。
调的功能性关系:主要是指相差四、五度关系的调性(包括后者的平行调)。由于四、五度关系的倾向性强烈有力,并符合功能性和声最根本的原则,一般就将此称为调的功能性关系。实际上,功能性关系调也就是近关系调。在古典奏鸣曲式作品中,其调性布局多采用功能性关系调。
调的色彩性关系:主要是指除四、五度关系(包括其平行调等)以外的其它调性关系,如三、六度的调性关系,二、七度的调性关系等。在这类调性关系之间强调的不是功能关系,而是听觉感受上的变化。所谓“色彩”,不过是用了视觉艺术的词汇。色彩性关系调也可以理解为远关系调。在浪漫主义及其后的奏鸣曲式作品中,其调性布局常采用这种远关系调,即突出调的色彩关系。
近关系调:指两调之间有共同和弦,且其中一个是前调的主和弦,则二者互为近关系调。例如,G大调的Ⅳ级和弦与F大调的Ⅴ级和弦,就是C大调的主和弦,因此,G大调与F大调(包括与其平行的e小调、d小调)就是C大调的近关系调,也称为一级关系调。每个大、小调各有六个近关系调。C大调的近关系调分别是a小调(平行小调)、G大调(属调)、F大调(下属调)、e小调(属平行小调)、d小调(下属平行小调)、f小调(下属大调的同名小调);a小调的近关系调分别是C大调(平行大调)、e小调(属调)、d小调(下属调)、G大调(属平行大调)、F大调(下属平行大调)、E大调(属小调的同名大调)。
也可以这样记忆,近关系调即调号相差少的调性。如,平行调没有调号差异,各个属调、下属调及其平行调,也只是相差一和升降号,只有下属同名小调和属同名大调相差四个升降号。
远关系调:所谓远关系调,就是指两个调之间虽然有一个和弦是相同的,但这个共同和弦不是前调的主和弦。如D大调的Ⅳ级和弦虽与C大调的Ⅴ级和弦相同,但这个共同和弦却不是C大调的主和弦。通常把这类关系较远的调称为二级关系调。还有一种,即两调连一个共同和弦都没有,通常称为三级关系调,说明它们的关系已经相当远了。如C大调与A大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