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乐


             (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 Sextet)。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涌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摇摆乐後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