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舞蹈的作用和目的来划分,舞蹈可分为生活舞蹈和艺术舞蹈两大类。(有人把生活舞蹈又称为自娱舞蹈,把艺术舞蹈称为表演舞蹈。按实际情况看来,生活舞蹈可以包括自娱舞蹈,但又不完全是自娱性的,如宗教、祭祀舞蹈;有些生活舞蹈,如习俗舞蹈就有很多是具有一定表演性的,所以这种称谓不尽恰当。按实质来看,所谓生活舞蹈是为自己的生活需要而跳的舞蹈,艺术舞蹈则是为了表演给别人观赏而跳的舞蹈。)
生活舞蹈,包括有:习俗舞蹈、宗教祭祀舞蹈、社交舞蹈、自娱舞蹈、体育舞蹈、教育舞蹈等六类。
艺术舞蹈,又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一、根据舞蹈的不同的风格特点来划分,可分为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和新风舞四类。
二、根据舞蹈表现形式的体裁和样式的特点来划分,可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组舞、歌舞、歌舞剧、舞剧等八类。
三、根据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方法和塑造舞蹈形象的特点来划分,可分为抒情性舞蹈、叙事性舞蹈和戏剧性舞蹈三类。
第三节各种不同种类舞蹈的艺术特征
一、生活舞蹈
生活舞蹈一般是指与人们各种生活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功利目的性比较明确,人人都可参加的具有广泛群众性的舞蹈活动。
生活舞蹈又包括以下几类:
1.习俗舞蹈(节庆、仅式舞蹈)
我国许多民族在婚配、丧葬、种植、收获及其他一些喜庆节日,往往都要举行各种群众性的舞蹈活动。在这些舞蹈活动中,表现了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社会风貌、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特征。是各个民族人们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流传于湖南的《伴嫁舞》是新娘出嫁前,女伴们陪伴新娘的惜别活动。一般在嫁期前的两天晚上开始进行,直至夜半结束。最后一晚要歌舞通宵,直到次日黎明后,女伴们跳完伴嫁舞,新娘上轿后,把新娘送到新郎家为止。伴嫁舞由“把盏舞”、“走马”、“走火”、“换信香”、“娘喊女回”、“纺棉花”、“划船,,、“挑水舞”、“卖酒酒”、“推磨”、“一根子流星”、“会歌舞”等12个舞蹈组成。舞者边歌边舞,反映了妇女们的劳动生活和她们丰富的思想感情。
土家族的《跳丧舞》是湖南、湖北土家族丧葬仪式中的对舞形式。舞者人数不限,可自由组合。多在死者灵堂前起舞:先由歌师击鼓叫歌,舞者随鼓的节奏应歌接舞以致哀。
流传于广东、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跳春牛》,多在每年“立春”期间活动。一般由两人披牛形道具,表演耕牛的各种动作,另一人扮演农夫,表现犁田、耕地、播种等劳动,边舞边唱,歌词中多为迎春、劝耕、祈望五谷丰登等内容。
在我国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聚居的朝鲜族,每到秋天获得丰收后,人们便在街头广场跳起《农乐舞》。一般由“小鼓舞”、“舞童舞”、“象帽舞”等所组成,当舞至高潮时,各舞队和围观的群众同进舞场共舞,尽情地抒发丰收后的喜悦、欢乐心情。湖南、贵州聚居的苗族的《四面鼓舞》亦是在丰收时节跳的一种舞蹈。舞者四人分别站在四面鼓的四面,每人双手持鼓褪,同击共舞。主要动作有:“起鼓”、“梳头”、“圆手”、“背剑”、“擦身”、“翻身”、“犁田”、“耙田”、“插秧”、“扯草”、“挑谷子”、“收鼓”等。动作幅度大,风格奔放,表现出苗族青年获得丰收后的欢快和喜悦的心情。③
2.宗教、祭祀舞蹈(包括巫舞)
宗教舞蹈,是表现宗教观念、宣喻宗教思想,进行宗教活动的一种舞蹈形式。宗教舞蹈是对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神灵的一种形象化的再现,使无形之神成为可以被感知的有形之身,是神秘力量的人格化。是宗教祭仪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以祈求神灵庇佑、除灾去病、逢凶化吉、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或是答谢神灵的恩赐。我国不少地区和民族的宗教祭仪中,都有这类舞蹈的活动。如民间的巫舞、师公舞、帷舞,佛教的“打鬼”、萨满教的“跳神”等均是。
祭祀舞蹈,是祭祀先祖、神抵的一种礼仪性的舞蹈形式。过去人们用以表示对先祖的怀念或是希望先祖和神佛对自己的保佑。我国周代的《六舞》就是著名的祭祀舞蹈。《六舞》是:(1)《云门》用以祭祀天神;(2)《咸池》用以祭祀地神;<3)《大韶》用以祭祀四方神(日、月、星、海);(4)《大夏》用以祭祀山春川;(5)《大镬》用以祭祀先批(女性祖先);(6)《大武》用以祭祀先祖。另外,至今流传于江西、安徽、湖北、湖南、贵州、广西等地的《摊舞》,就是古代摊祭中的仪式舞蹈发展而来的,大多还保留着“驱鬼除疫”的主要特征。
3.社交舞蹈
社交舞蹈是在人们文化生活中最广泛流传和最具有群众性的舞蹈活动。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增进友谊、联络感情的舞蹈。一般多指在舞会中跳的各种交际舞。另外,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如彝族的“火把节”、苗族的“芦笙节”、黎族的“三月三”、布依族的“六月六”、哈尼族的“苦扎扎”节、傣族的“泼水节”等节日中所进行的群众性的舞蹈活动,多是青年男女进行互相交往、自由选择配偶的社交活动,因此,也可以说是各个民族的社交舞蹈。
4.自娱舞蹈
自娱舞蹈是人们在舞蹈活动中目的最单纯的一种舞蹈,它除了进行自娱自乐以外,别无其他目的。它既不是为了跳给戴黝人看,也不是为了给别人在情感和思想以感染或影响,只是用舞蹈抒发和宣泄自己内在的情感冲动,而在抒发和宣泄情感的过程中,获得审美愉悦的充分满足。当然,有时这种舞蹈也不免会引起旁观者或同舞者的激情反应,而这客观的反应,自然又会给舞者本人的情感以影响和刺激,这也就会进一步激发出舞者即兴舞蹈的灵感,使其舞蹈放射出独特的光彩,从而使舞者能感受到更大的舞蹈审美活动的愉悦和欢乐。如我国汉族民间舞蹈“秧歌”和一些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以及西方的“迪斯科”、“霹雳舞”等,都是人们所喜爱的自娱性舞蹈。
5.体育舞蹈
体育舞蹈,由于舞蹈是一种人体动作的艺术,所以它历来就有健身的体育作用。近人更进一步把舞蹈和体育相结合,创造了以艺术审美的方式锻炼身体,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的体育舞蹈新品种。如各种健身舞、韵律操、中老年迪斯科、冰上舞蹈、水中舞蹈等等。另外,从广义上来说,我国民族的武术中,象征、模拟各种动物和特定人物形象的象形拳、五禽戏及舞剑、舞刀等均可属于体育舞蹈。(近年来,交际舞,是国际标准交际舞,在我国普及流行非常广泛,各种比赛不断,一些体育部门把它划归为体育舞蹈,并成立了体育舞蹈的组织。当然,交际舞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健身的作用,但它的主要作用却不是锻炼身体,所以,这种称谓是不准确的。)
6.教育舞蹈
教育舞蹈指学校、幼儿园进行审美教育的舞蹈活动以及所开设的舞蹈课程。据了解,许多欧美国家的学校很重视对学生的审美教育,除设音乐、美术课外,还设舞蹈课,任学生选修;有些学校还设有舞蹈系,既培养专业舞蹈人才,也向舞蹈爱好者传授舞蹈文化。因此,他们形成了教育舞蹈的专门学科。我国一些大专院校普遍对审美教育重视不够,除少数院校开设有舞蹈课外,一般都不设此课程,爱好舞蹈的学生只能在业余艺术团体进行舞蹈活动。所以,在我国所谓的教育舞蹈,更多是指幼儿舞蹈和儿童舞蹈。其实,我们的祖先还是非常重视对其子弟进行舞蹈教育的。如约在三千年以前的周代,就规定了对贵族子弟进行乐舞教育的学习内容,以及课程的进程。《周礼·乐师》注:“谓以年幼少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舞勺”一般认为指“小舞”,属文舞类,包括周代六个著名的祭祀舞蹈:《幢舞》、《羽舞》、《皇舞》、《旎舞》、《干舞》、《人舞》。“舞象”属武舞类,“象用兵时刺伐之舞”,“可能是模仿破击象阵的作战动作的。’,④《大夏》即《六舞》之一,传说是表现和歌颂夏禹治水的丰功伟绩的,周代时用以祭祀山川的。这也就是说,十三岁学文舞,十五岁(成童)学武舞,二十岁才学歌颂各氏族首领为内容的乐舞。
我国教育舞蹈之所以不能广泛普及,就在于还有不少人对审美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足,也有人缺乏舞蹈文化的知识,不了解舞蹈艺术乃是一种民族文化,它在陶冶和美化人的情感思想、道德情操,培养人的团结友爱、加强礼仪,以及增进身心健康都有潜移默化的重要作品。相信,随着我国人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对艺术审美教育作用的加深理解,舞蹈教育也必将会愈来愈受到重视,因此,展望未来,教育舞蹈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