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班在许多家长眼里就是培养未来的舞蹈家,让自己的孩子有亭亭玉立的身段,能够参加各种舞蹈比赛演出,获得参加各种活动的体验,多有一些表现的机会,获得各类证书能够将来以特长生的优势进入好的小学、中学、大学。然而在这些良好愿望的期待里,家长们忽略了一些很重要的问题,比如孩子们是否愿意舞蹈?怎样舞蹈才符合他们心理生理的发展?孩子们的个性以及创造力的培养,还有美育等等。许多家长把衡量一个舞蹈班的专业与否理解成职业化的舞蹈训练,舞蹈班的职能变成专业舞蹈的“学前班”了,难怪孩子们把舞蹈理解为辟叉、下腰。那么这些舞蹈技能的获得是否就是在艺术教育中培养孩子的有效方法,如果童年期的舞蹈艺术的教育目的是为专业舞蹈院校输送人才,那是否凡练习舞蹈的孩子将来都能够从事专业舞蹈的工作,是否每一个孩子的身体条件都符合专业舞蹈演员的要求,童年期舞蹈艺术的启蒙教育是否就是专业化、技术化、成人化的教育过程,那孩子们学习舞蹈究竟为了什么?
幼儿舞蹈是幼儿游戏的一种高级形式,所以趣味性、娱乐性应当是幼儿舞蹈的一个主要的艺术特点,而幼儿舞蹈又是展示幼儿心灵的窗口和表现幼儿情感世界的直接方式。幼儿是处在人之初的阶段,有其认识活动形象性的特征,幼儿是生活在有声音、形象、色彩以及动感世界里,好动是幼儿的天性,那么如何动、怎样动,如何在动的过程中让幼儿获得丰富的感性经验,用他们的感观来认识周围的世界,以达到美育的功能,这是舞蹈带给孩子们的特有的方式。幼儿的思维常常是直觉思维,先做动作后思维,他们的学习具有明显的直接经验性,难以离开对客观事物的直接感受,形象思维是幼儿的思维特点,由一个具体形象来引发他们的动因,这是让幼儿舞蹈的先决条件。因为幼儿看事物的第一反应是形象,它是什么?形状、颜色、味道都是幼儿第一的直接反应,他们对形象是最为敏感的。当幼儿看到一只小猫时,猫走路的步态、声音以及小猫洗脸的动态,幼儿都非常的感兴趣,他们乐于去模仿小花猫的这些动态。也就是说舞蹈的形象动作是幼儿舞蹈的条件,幼儿舞蹈艺术教育作为培养什么样的人,提供什么样的学习经验和如何组织一些经验才能让幼儿在儿童时期建立一些美的经验、美的行为、美的认识,这才是幼儿舞蹈艺术教育所构成的教育目的与意义。
现代教育提倡的是培养人的综合素质,教育是如何开发人的创造力是20世纪以来哲学、心理学、教育学和美学等学科领域共同关心的问题,而艺术教育又被历代人认为是最具有创造性的领域。有创造力的人和普通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他能从一般人眼里的不同之处知觉到某种相似性的存在,那么这个不同之处的培养,就需要我们给幼儿提供艺术创造的空间。假如我们只关注孩子们在舞蹈中的专业化、技术化的程度如何,在一个情景中只有老师的动作表现是唯一的情感表达方式,评价孩子舞蹈的唯一标准是模仿老师动作的标准与否。其结果形成的思维方式就只有你教我学,凡是老师没教过的舞蹈,孩子们就是听到音乐也不会跳舞,不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孩子们是在机械地、僵化地、徒有其表的、被动地理解、学习舞蹈。因为没有让孩子们从熟悉的生活经验中来获取学习、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来创造自己认为的动作,没有空间让他们获取自发的舞蹈经验。而我们评价幼儿舞蹈的唯一标准是幼儿模仿教师动作的标准与否,忽略了幼儿的想法,忽略了幼儿自我学习经验的获取。杜威说:“现代心理学已经指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的固有的本能是他学习的工具。一切本能都是通过身体表现出来的;所以抑制躯体活动的教育,就是抑制本能,因而也就是妨碍了自然的学习方法。”让幼儿在故事情景中有自己的想法,做自己认为的动作,让幼儿以不同与他人的方式来运动,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认识更多的身体语言符号,学会美、创造美,这种舞蹈经验的积淀是自己不断地在表演中修正、改进、调整后表现出来的一种主动学习的外化特征,它使得幼儿自己是在轻松、投入的积极情绪的状态中达到主动学习,孩子们的创造力、个性以及表现力也正是在这样的方式中得到培养。我作为双重角色的母亲和教师16年前我也曾带着自己的女儿去舞蹈班学习过,当时的我是专业的舞蹈演员和编导,我的女儿去了几次以后也和许多的孩子有着同样的感受,不喜欢练基本功,喜欢跳舞,再后来她就不愿意去了。她喜欢在家里放着各种风格的音乐自己做动作,我非常惊呀的发现她居然可以合着任何风格的音乐节奏做动作,而且音乐与动作的关系处理的非常好。
我团一位著名舞蹈编导到我家来谈工作,偶然间看到她的表演,激动的对我说,这个孩子有天赋,而且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要好好保护和发展,有没有想过让她搞舞蹈。我自己就是从事这个专业的我很清楚这个专业需要具备的条件,我只是希望通过舞蹈来培养她的个性、创造力和表现力。我与女儿经常一起听音乐做即兴舞表演,有时我还让她说一说自己刚才跳的是什么?她最喜欢玩这样的舞蹈游戏,现在想来如果家长们也能在家与孩子一起玩这样的舞蹈游戏,那对培养孩子们的创造力是非常有效的。因为我们不能总是戴着一幅“专业的眼镜”来评价她,而需要戴着一幅“形象的眼镜”来宽容的接纳赞美他们。当时每周末我都要带着孩子去参加绘画班,在绘画班里我看到有孩子自由发挥的空间,我女儿特别的喜欢,她经常在家里自由的画,有一天突然拿着一幅自己画的向日葵来给我看,她从来没有看到过梵高的向日葵,可居然有类似的颜色和情绪的表达,我咨询了许多画家,他们都一致认为童年期不要教成人化的东西,更不能强加给她成人的意识和一些绘画的技法,要让她自由的发挥,想画什么就画什么。4岁时她画了一幅《花》参加了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她是参赛中年龄最小的。我周围的许多艺术家都说这个孩子有想象力、创造力。那时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幼儿舞蹈是否也应该像绘画那样不仅仅只是模仿一种学习方式,而还应该让孩子有自由表现的空间。
因此,儿童舞蹈决不是那么简单的为舞而舞的“小舞蹈教学”,它应该在更为大的课程背景中来让儿童获得创造性思维发展的“大舞蹈教学”。因为舞蹈的特点是一门运动着的艺术,它的形象和动态是幼儿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从生活中提炼动作是舞蹈创作的规律,以“情”为纽带来展开表演与创作是艺术的手段。幼儿是在自己的生活故事中把身体、情感、精神合而为一的,而舞蹈美育是通过身体动作去感受音乐形象,通过表情、动作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舞蹈是以动作为表现手段,是一种空间性、时间性、综合性的动态造型艺术,它结合了音乐的感受、审美的眼光、感情的表达,从而形成活泼、开朗、健康的性格特征,可以说舞蹈所传达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把人的身体、情感、精神合而为一,也就是“溶和无间”。所以舞蹈带给孩子的正是这样一种溶和无间的积极情绪体验的美育。幼儿舞蹈的美是天然之美、稚拙之美、是童真、童趣、童舞之美,是幼儿心理活动、情感、想象力、认知特点、理解水平以及个人情绪等等的表现。
儿童舞蹈是儿童身体的语言,每一个儿童的生命都是丰富多彩的个性,并形成千差万别的儿童动作姿势与形象,他们运用不同的身体表达不同的生命感觉,其方式自然是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因此,允许运动的不同表达方式是舞蹈教育尊重个性的表现;允许不同生命体之间的平等对话,是教育尊重个人存在的基础。要允许孩子有不同的学习方式,接纳孩子有不同的学习程度;只要孩子的动作与故事内容是吻合的就可以,重在参与创造和体现个性化的教育。可我们对儿童舞蹈的审美却非要把千人千面的人变为“千人一面”,把丰富多彩的动态世界变成“百席一道汤”。尤其是儿童期的启蒙教育,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孩子们通过舞蹈艺术的学习,他们发现了什么?获得了什么?家长与教师是引导者,而不是训练者,每一个幼儿都是艺术家,都蕴涵着无穷的创造力,需要我们成人来读懂、来了解、来保护、来支持。儿童舞蹈就应该具有儿童化、生活化、游戏化的特点,它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丰富幼儿的生活,激发幼儿的情感,提高幼儿的表现力和创造力,在舞蹈艺术教育中获取美的经验,从而达到理想的人文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