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活动活跃呼唤学校舞蹈教学
在现实的群众文化艺术生活中,跳起来、舞起来,扭起来的舞蹈活动几乎遍及城乡的公园、广场、社区空地,成为居民健康生活的精神食粮品种之一,已融入群众的鲜活生命形式中了。然而在我们中小学里,舞蹈教学与活动却显得非常薄弱,只有在“五四”、“六一”、元旦等节日时才能见到几个舞蹈节目,参与者只是极少数的“有舞蹈天分”的学生在表演。对于大多数青少年而言则无缘舞之蹈之,只能暗叹自己不如别人了。社会研究舞蹈活动的蓬勃开展,呼唤着中小学舞蹈教学的实施。舞蹈的功能意义是人的生命本质教育的永恒内容,这似乎无须论证。
学校舞蹈教学受限原因分析
美学教育的内容范围说起来似乎很宽泛,但从学科界限来看,美育教育的中心内容是音乐、绘画、舞蹈。平常容易将一些有某种联系事物混为一谈,纠扯不清,如认为音乐的节奏和声音与肢体结合不就是舞蹈了,因此音乐课可包含舞蹈内容;又如体育舞蹈课程中的自由体操,艺术体操等也是肢体动作技巧,因此,体育课中能否兼容舞蹈呢?世界上没有绝对孤立的事物 ,但事物间的联系又不可否定或混淆了一定事物的本质属性。人类用人的本质力量是创造艺术和对艺术现象进行认识分类时,又是抓住了某一事物的本质内核,将其命名,然后再去分析它的外延联系性。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听觉艺术,它的材料是声音;舞蹈是人体艺术,属于视觉艺术范畴,体音则不包括在艺术领域中。所以,舞蹈教学有它的独立内涵和本质意义。
但是舞蹈教学是否一定要独立开课,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若要单列开课,牵涉到中小学现行教学的整个系统要调整;还牵涉到师资、教材、设备、考核,标准许多实际问题。鉴于历史上在中小学中未单设舞蹈课,现实又有许许多多的限制和条件,所以国家对舞蹈教育有提倡而无具体规定就是可以理解的问题了。
学校舞蹈教学的可行性建议
那么,舞蹈教学如何适应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呢?这就需要探讨研究,从改革的思路上去寻求实施的办法。
在国家规定的课程教学范围内可作开放多元化的思考,舞蹈教学因需因地进行,有师资条件的可插入音乐课教学中,教学内容由老师自选自定,允许音乐课内列入一定比例课时到室外,到体育场馆、大厅、空地去进行舞蹈教学,为方便管理,学校领导可审查教学计划,制定合理的考核办法,成绩与音乐课合并为结构分。对此,教育主管领导予以倡导、支持和鼓励。
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舞蹈活动。在学校支持下,组织跨班级的舞蹈队或组起示范和引领作用;组织年级的演示表演,节日或庆典活动时台上有小型舞蹈节目,台下有班级表演,台上台下互动;鼓励学生自觉组织小组,支持教师给予必要指导;适当时机亦可请校外舞队来校表演,校内走出去;还可校内校外联欢……
试想,如果一个学校舞蹈活动开展得好,学生有生气有活力,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定会内生学习的主动性,学校的教育氛围散发出清新宜人的气息,谁敢说这个学校不好,没有特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