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代舞
现代舞,是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欧美兴起的一种舞蹈流派。其主要美学观点是反对古典芭蕾的因循守旧、脱离现象一辛生活和单纯追求技巧的形式主义倾向,主张摆脱古典芭蕾舞过于僵化的动作程式的束缚,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强调舞蹈艺术要反映现代社会生活。其创始人,公认为是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Isadora Duncon,1877^-1927 ),她认为古典芭蕾的练会造成人体的畸形发展。她向往原始的纯朴和自( )然的纯真,主张“舞蹈家必须使肉体与灵魂结合,肉体动作必须发展为灵魂的自然语言”,真诚地、自然地抒发内心的情感。而系统地为现代舞派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和训练体系的,是匈牙利人鲁道夫•拉班(RudolfVonLaban,1877-1968),他创造了一种被称为自然法则的训练方法,把人体动作的构成归纳为“砍、压、冲、扭、滑动、闪烁、点打、飘浮”等八大要素,认为正确处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就能组成各种动作。他创造的“拉班舞谱”至今仍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舞谱之一。与邓肯同期的舞蹈家露丝•圣一丹尼斯(Ruth St .Denis,1877 ^-1968)是美国现代舞的先驱,她广泛吸收了埃及、希腊、印度、泰国以及阿拉伯国家的舞蹈文化,形成了一种具有东方神秘色彩的、表现了一种宗教精神的现代舞。她的学生玛莎•格雷厄姆(Marthe Graham, 1894-1991)是当代现代舞的杰出代表,她认为人类既然有美有丑,有爱有恨,有善有恶,那么舞蹈就不能只是赞颂美好和善良,也应当表现罪恶、悔恨和嫉妒,所以她特别强调运用舞蹈把掩盖人的行为的外衣剥开,“揭露一个内在的人”。她还创造了一套舞蹈技巧,人称“格雷厄姆技巧”。近数十年来,这一流派的舞蹈家各自发展,形成了许多不同风格和艺术主张的派别,有的 )在舞蹈的创新和发展上做出了很大的成绩,有的却完全违背了早期现代舞派的基本思想和艺术主张,远离了客观社会现实生活,发展到离奇、怪诞、晦涩的地步,为广大观众所不能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