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梅诗句王安石
梅花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足雪,为有暗香来。
王安石的这一首《梅花》诗,吟咏的是早梅。全诗虽然仅仅20个字,却较为形象地刻画了早春梅花的神韵和香色,表现出梅花独步早春,真纯无瑕,不畏严寒的坚强性格和顽强的.生命力。
诗人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在北宋极端复杂和艰难的局势下,他积极推进改革,力主变法,受到保守势力的顽强阻挠,当时他心情异常复杂。诗中写梅花傲霜斗雪,凌寒怒放,反映了他此时的孤独寂寞和艰难处境,同时也表明自己不畏权贵,孤芳自赏的志向与品格。
诗的前两句,写在春寒料峭的早春时节,万物皆未复苏,唯独墙角的数枝梅花,抗严寒,傲冰雪,形单影只独自开: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墙角寂寞处有几枝洁白的梅花,迎着寒风孤独地盛开着。
诗的后两句,“看似寻常最奇崛”,写梅花的色与香,格外的新颖别致。从视觉形象上写梅花皎洁似雪,冰清玉洁,从嗅觉上突出了梅花的淡淡清香: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为什么远远的就知道洁白的梅花不是雪呢?那是因为梅花隐隐约约地传来一阵阵的幽香。
这首小诗融入了诗人的主观情思,将自己的心境寄托于品质高洁的梅花,语言朴素,字字精工,明丽清新,意境深远。
个人生平
王安石出生于仕宦家庭,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曾随文宦游南北各地,接触到一些社会现实。对农民的痛苦生活有所了解。因此,年轻时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他于二十二岁中进士后,历任淮南推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典等职,均能体恤民情,为地方除弊兴利。北宋嘉佑三年(1058年)任支度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宁(今南京)知府,旋被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即开始实施变法,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场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但由于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中屡遭阻碍,宋神宗也时有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被迫辞相,再任江宁知府,次年二月复任宰相,不久又因维护新法得罪了神宗而再次罢相,退居江宁半山园,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人称其王荆公。
王安石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身官宦之家,于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 、《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他的文章雄健宏肆,揭露时弊,简练有力。诗歌险峭奇拔、颇多佳作。词则风格高峻,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著有《字说》《易言》等。今存《临川集》、《唐百家诗选》及《周官新义》残卷等。
庆历二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签书淮南东路(治所在今江苏扬州)节度判官公事、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知县。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江南东路(在今江浙一带)刑狱。治平四年(1067(丁未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逝于江宁(今江苏南京)钟山,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是唐宋著名八大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