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中心国庆祝福语
衡水市司法局岗位责任制
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衡水市制定了衡水市司法局岗位责任制,下面是详细内容。
为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守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 -及市委政法委、省厅的各项决定。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端正工作思想。
(三)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监督与服务并举的方式。
(四)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良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使机关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六)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七)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经费开支,遵守财务制度,反对铺张浪费。
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 -、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行政机构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普法办公室)
负责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履行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的职能,拟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法制宣传报道、法制文艺和对国(境)外的法制宣传工作。
(三)公证工作管理科
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公证员的资格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公证员的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管理及业务培训;涉台公证事项的审查和批准;受理公证当事人的申诉并进行复议;监督、指导公证员协会工作。
(四)律师工作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市律师机构设置、年检注册;负责律师执照的审核、报批、年检、注册;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及法律顾问的执业活动。接受对违纪律师的控告,会同市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奖惩、专业培训、业务交流、保护律师合法权益。
(五)基层工作管理科
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民间 -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工作;负责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企业司法科法律服务工作执业人员的考核、办证、注册、年检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解除劳教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法制科
负责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从业人员资格的初审、报批、年检、注册和培训工作。
(七)计财装备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负责编制、审查、汇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领拨经费,并指导监督落实;负责车辆、服装、枪支、弹药等物质装备的保管;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劳教工作管理科
负责对劳动教养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指导劳教执法检查工作。
(九)司法考试科(对外称衡水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监考等考务事项。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负责政法、涵大、律师函授中心的招生、教育管理工作。
(十)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及“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宣传和管理工作;承办法律援助事务、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之间的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事宜。
(十一)组织宣传科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人事警务科
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公务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劳资、福利、奖惩工作;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考核;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警察警务警衔的审核;报批及警容风纪检查工作及老干部服务工作。
(十三)公证处
公证处是国家的证明机关,负责办事辖区内的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各类公证业务。
(十四)法学会
负责联系广 -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做好法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