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提人的姓名同北非阿拉伯人的姓名极其相似,多由三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的名,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姓,例如“哈桑·古莱德·阿普蒂敦”“巴尔卡特·古拉特·哈马杜”等。
与其他非洲国家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在正式场合,对吉布提人一般要称其全名,在函件、文本、书信里更是这样。但是,在日常社会交往活动中,可以省去对方的父名,简单地称呼对方的姓名,如“哈桑·阿普蒂敦”“巴尔卡特·哈马杜”即可。
与其他非洲国家的情况还有所不同的是,对吉布提那些有名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多应简单地称呼其姓,并与“先生”“阁下”等联称,例如“阿普蒂敦先生”“哈马杜阁下”等。
在吉布提人的姓名中,经常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含义,例如“哈桑”(意为优秀的、良好的)、“马哈茂德”(意为受到过称赞、获得过表扬)、“穆罕默德”(意为借用伊斯兰。教创始人的名字)、“阿尔哈吉”(意为曾经到过伊斯兰教圣地麦加朝觐而获得的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