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对害虫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且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以使害虫丧失对外界的刺激反应,慢慢陷入麻痹和瘫痪状态,最终死亡。
杀虫双的使用注意事项参考如下:
1、用药时添加0.1%洗衣粉,可以增强药效。
2、该药物挥发时产生的蒸汽对桑叶有一定污染性,家蚕对此类蒸汽较敏感,不能在养蚕区附近用药。
3、棉花、土豆、豆类对该药物较敏感,果园间作此类作物时不能施药。夏季不宜对蔬菜使用该药物,以免产生药害。
4、在防治柑橘害虫时,施药浓度要小于600倍液,以免对柑橘的嫩梢、叶片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
5、该药有一定的迟效性,可以与速效性农药混用,但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农药混用。
6、25%杀虫双对水稻的使用次数不能超过3次,早稻安全间隔期为7天,晚稻安全间隔期为15天。
7、在使用杀虫双杀灭害虫时,用药期间必须做好防护措施,以防不慎吸入药液导致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