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一句人人皆知的成语,出自春秋末老聃所著《老子》六十一章,这句成语一直沿用至今,用来比喻大的事情要从第一步做起,事情的成功都是由小到大逐渐积累的。人要走路,就必须要穿鞋。鞋是人们为了保护脚部免受带棱带刺的硬物伤害、便于行走和御寒防冻而穿用的兼有装饰功能、卫生功能的足装,这是不言而喻的。从文化史的角度考察,鞋子是人类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被泛称为“足衣”。历史表明,大约在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原始人在用骨针缝制兽皮衣服时,也缝制兽皮鞋子,用以护脚,追寻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统称,古时称鞜、靸或履,也有称为履、屩、屐、鞮。履、屦为同一物,只是穿着时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汉前称屦,多为由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汉后称履,是由麻、丝制成的鞋。唐代以后则称鞋。
尽管足服居下,却仍然体现着文化,包括民俗与风情。有时作为爱情信物,在鞋底、袜底上绣着姑娘的一片心;有时作为经济地位的显示标志,皮鞋和草鞋绝不可能同时属同一层次人所有(草鞋拖鞋除外);有时作为护身符,兔鞋、虎鞋、猫鞋连同歌谣一起伴随着孩子成长;有时又作为闺房手工的展示,少女少妇站在一起,鞋头那一朵红花被绿叶簇拥着,暗暗地比试着,各自的女红水平居高还是居低,一眼便可明了;有时也被取来为无聊文人作乐,中国就曾有用女人三寸金莲的小弓鞋内装酒杯相嬉饮酒的。而鞋在婚俗中所发挥的作用更是沿用至今。曾经有人将鞋比作婚姻,显示了中国人的文化智慧。“婚姻是自己脚下的鞋,感觉如何,只有自己最清楚。”寥寥数语,将恋爱的浪漫,婚姻的现实,描绘得贴切到位,恰如其分。婚姻是鞋,感觉是脚,虽说看着有合适的鞋,穿不到脚上,会抱憾终身,但是,为了穿鞋,只图表面光鲜,削足适履,愣往里伸脚,倒霉的只能是自己。鞋作为婚礼服饰的一部分,在婚礼仪式中也充分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和象征意义。
一、婚俗中的鞋
在中国,婚姻被看成是君臣、父子、等级人伦之根本,家族兴衰的关键,未婚男女的终身大事,不仅受到朝廷、官府、父母、媒妁的干涉,而且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这一点在中国婚礼隆重而繁琐的仪式以及特定的穿着中有着突出的体现。
鞋为旧时婚嫁吉祥物,主要是着眼于其音,“鞋”“谐”相谐,是夫妇两情相谐、和合美好的吉祥象征。旧时婚俗,新妇嫁妆常备有铜镜和鞋,寓“同偕到老”之意。张云璈《四寸学》卷一云:“今俗新婚之夕,取新妇鞋,以帕包裹,夫妇交递之,名曰‘和谐’。”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中也有相同的记载,都是以鞋取“谐”的吉兆。传统婚俗中的婚鞋主要有三种:
一是黄道鞋。古时结婚要选黄道吉日,新娘在上轿时要穿着用黄布折成的鞋,叫“上轿鞋”,也叫“黄道鞋”,到夫家后再换红色婚鞋。
二是踩堂鞋。有些地方是指女子结婚拜堂时所穿的鞋,有些地方则指新娘从上头到开脸时所穿的鞋。开脸后,要另换新鞋,将踩堂鞋扔到床底最里面,让其烂在床底,不再见人,以示新娘此生不二次嫁人。另有一说,踩堂鞋早烂早生孩子。
三是睡鞋。睡鞋是旧时女子洞房上床时所穿的鞋,因为是一双又薄又轻的软底鞋,故又叫“软鞋子”,上床时需由新郎亲自脱下。富贵人家还在鞋内藏有以男女情事为内容的画,脱鞋上床后由新郎新娘同看。
二、鞋在婚俗中的意义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结婚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由于文化及地域的差异,世界各地都存在着自己独特的婚俗。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婚俗也千姿百态,颇富情趣,中国不同的地域对鞋在婚俗中的运用也各不相同:
作为荆楚文化的中心湖北,传统婚俗重视用“鞋”。许多地方男方过礼时,会送上全家大小人等的鞋样,女方照鞋样做好,婚礼的时候用来“散喜鞋”,也有亲友邻里主动向新娘讨“喜鞋”的。湖北姑娘出嫁,一定要为自己准备一件压箱之宝——做工精美的“筒鞋”,即一男一女两双布鞋,其中女鞋大红绸缎面绣花,男鞋用青缎素面,花秀在鞋垫或鞋底上。出嫁时,将女鞋套在男鞋中带到婆家,作为嫁妆。因为在湖北方言中,将一物套在另一物中称“筒”,所以两双鞋套在一起,自然就称作“筒鞋”了。这正合了婚礼上的一句口头彩话——“同偕到老”,故被当作是夫妻恩爱、白头偕老的象征物,足见“筒鞋”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在安徽婚俗中,新人会来到男家门前,男家会请两位儿女双全的夫人,将新郎和新娘的鞋对换,因为“鞋”与“偕”同音,故此举有“白头偕老”的象征。同样是在安徽的徽州,进入洞房后,人们要取新娘嫁妆中的男、女新鞋各一双置放在床前,谐音“同鞋(行)到老”,因为在徽州方言中,“鞋”与“行”同音。
在丽江纳西族办喜事时,当男家把新娘迎进屋后,新娘先送给公婆各一双鞋。在人洞房时,女方送亲的人故意将新娘送给新郎的一双鞋丢到新床底深处,迫使新郎弯腰到床底取出,而后拉着穿起。此鞋称为“换脚鞋”,也取夫妻同偕之意。
在江苏海州地区,有解怀脱靴的婚俗。当夫妇进入洞房,送房人退出后,新郎替新娘解开一个衣扣,俗称“解怀”,寓意早开怀,早生子。解怀后,新郎坐在床沿,新娘替新郎脱鞋脱袜,俗称“脱靴”,以示对丈夫的尊敬,表示自己甘心情愿终身照料丈夫起居。
在壮族中,还有一种有趣的“筛鞋”婚俗。青年结婚,女方的众姐妹送新娘到男家,称为“送亲”。“拜堂”后,由送亲者唱“十说歌”,尔后,主人家在正厅里摆开筵席,举行“敬茶”、“敬酒”仪式,以后送亲人起身告辞,这时,一个男后生捧出竹筛,来到席上“筛鞋”,送亲人先要推托谦让,最后才把随身带的礼鞋献到米筛中来,表示礼轻情意重,作为留念。男方收到礼鞋后,把红纸封包放在米筛里,边旋着筛子,边递到送亲人面前,嘴里还唱着答谢歌,送亲人收下封包,才行告别。婚俗中的婚鞋,有的是请人制作的,也有自己做的。
在崇明岛上,当女子出嫁时,一定要穿一双虎头鞋,俗信借老虎的威势,过门可制服丈夫。
北方有些地区的汉族,在结亲时,男家必须向女家送丝麻鞋,鞋必须成双成对,取吉祥和谐、双双对对、永不分离之意。同时,亦含新妇穿丝麻鞋上轿,以丝麻之绵韧,谐“思妈”之意,喻新妇于归,不忘生母。所以作为婚姻礼物,鞋子也含吉祥和谐的意思。
在福建惠安县崇武半岛上的大乍村。那里住着惠安女,她们穿自制的绣花鞋,其形似拖鞋。鞋面用红布绣花而成。鞋底用旧布裱叠成约一寸厚,后来有人直接用旧鞋底内衬旧布而成。这种鞋因是以结婚时上轿必穿而得名,俗称“踏轿鞋”。以后逢喜事,如生子、娶儿媳、孙子满月时才穿。最后一直穿入棺中。就这样,形成“一又红鞋穿到死”的民俗。
三、鞋所反映的婚姻中的关系
从各地不同婚俗中鞋所表达的意义可以看出,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婚姻关系。归纳起来,主要反映了鞋与经济和性的关系,除此之外,在某些地区还有有关鞋的禁忌,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人们的心理特征。
(一)鞋与经济的关系
在以家庭为完整经济单位的条件下,子女对家庭存在着一种依附关系。婚姻对于女人来说,象征着从此与原来的家庭割裂,成为夫家的一员,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而对于男方家庭来说,新娘和嫁妆一同成为了男方家庭的私有财产。婚俗中的鞋在很多时候就表现出这种象征意义。民间习俗对新娘的婚鞋穿着有严格的要求和讲究,叫做“鞋不沾土,脚不踏地”。旧时汉、回、满、壮等许多民族都有这个讲究。在上海,女司仪在新娘出门时要多准备一双全新的绣花鞋,待新娘登上轿子后,便要立即更换新鞋,表示新娘离家嫁为人父,不会带任何属于女家的东西到夫家,寓意将以后的生活交托于丈夫手上。而山西、山东等地的说法却不一样,叫女儿出嫁离家时“不带娘家土”。民间认为,土能生万物,地可产黄金,怕女儿带走了土会带走娘家种庄稼的好运气。
(二)鞋与性的关系
足和鞋之所以能与性和生殖产生联系,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从表象特征上来看,足底的凹隙如同女阴,而将双脚并在一起形成的孔隙,又可被看作“非法出精之工具”。因此,鞋也就与脚一起,有了性的意味。《史记·周本纪》中记载了邰氏的女子姜嫄,在郊野见到神人的足迹,“践之而身动,如有孕”,后生下了周之始祖后稷的故事。这是最早将生殖与女人的脚联系在一起的“足迹感孕”神话。鞋也就因与脚的密切关系而逐渐有了性和生殖的象征意义。《周易》中就有将鞋作为婚配现象的导引和借喻的记载。
(三)鞋与禁忌
在山东,新娘忌穿红色的鞋子,因为红色象征着火坑,穿红鞋结婚,就是跳入了火坑,过水深火热的日子,不吉利。河北等地则要穿红鞋,象征着初婚;再婚妇女,不允许穿红鞋,只能穿绿鞋。有些地方,喜鞋的用料忌用缎子,这与繁育后代有着直接关系。因为“缎子”与“断子”谐音,象征着断子绝孙,因此很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