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参考如下:
一、线路施工作业现场,须设置安全标志,白天用红旗,晚间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车辆注意。必要时应设防护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
二、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在下列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标志。
(1)道路拐角、转弯处;
(2)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3)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4)挖掘的坑、洞、沟处;
(5)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6)砍伐树木处;
(7)架空电缆接续处;
三、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发生意外,应该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邮电绿自行车,不得代替安全标志。在道路上施工作业,凡需阻断车辆通行时,必须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应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五、在道路上挖掘的坑、洞、沟,除设置安全标志外,必要时,还应用盖板盖好或支搭临时便桥,以保证通行。
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并不很接近、触碰下列工具和设施:
(1)接续电缆的用品、用具;有毒性的填充剂;点燃的喷灯及照明灯等。
(2)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吊车及起重工具和绞盘、滑车、紧线器以及各种绳索等。
(3)正在布放或撤除的各种线条及电缆。
七、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不许在铁路路基、桥梁上坐、卧或吃饭。
(2)不许在铁轨上或铁轨之间行走;因工作需要在路基上行走时,来了火车必须避让;若携带着较长工具、材料,一定要与铁轨顺行。
(3)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不准强行跨越。
(4)跨越铁路架线时应将线条(或电缆)立即拉紧,并牢固的捆扎在电杆上,以防止下垂。在拆除跨越铁路线条(或电缆)时,应在铁路附近剪断,并迅速撤离铁路。
八、在江河、口岸边施工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在未弄清河水深度时,不准冒然入水或涉水渡河;需要涉渡小溪时,应以竹杆探测行进。
(2)在船只和木排上作业时,作业人员须熟悉水性,并备有救生用具。
(3)洪水暴发时,禁止游泳过河。在冰的承载力不够或融化季节,禁止在冰上行走。
九、在野外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1)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行进。
(2)攀登山岭时,不得踩活动的石块或裂缝、松动的土方边缘。
(3)应事先了解作业地区有无毒蛇、野兽及有毒植物,以便注意防范并配带防护用具;勿食不知名的野菜、野果。
(4)在水田中施工作业,须穿长筒胶靴,以防蚂蝗伤害。
(5)支搭帐篷,应选择安全、适宜的位置,以防山洪、泥石流和野兽危害。
(6)在林区或荒山上或有可燃物地区,禁止吸烟;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严密措施并备有消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