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燃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电气产品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产品,防爆型产品的外壳上上会标有很多标志,不同标志的含义不同,主要包括Ex、d、Ⅱ、B、T4等几个,下面具体来看下。
防爆产品外壳标志
如下所示:
Ex d Ⅱ B T4
① ②③④ ⑤
①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
②隔爆型;
③除煤矿、井下用之外的电气设备;
④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分为ABC三级;
⑤按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至T6六个组。
第①位编码:
Ex——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EEx——表示欧共体 ;AD——意大利 ; MS、AE——法国 ;FLP——英国;UL、FM——美国;E——德国\IEC
第②位编码:
代号 防爆型式 国家标准 防爆措施 适用区域
d 隔爆型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e 增安型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ia 本安型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ib 本安型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p 正压型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o 充油型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q 充砂型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n 无火花型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m 浇封型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h 气密型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s 特殊型
DIP 粉尘防爆型 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其前面无需加EX或EEX等标志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 区域定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Zone 0(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 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 区 Div.2。
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1 区 Div.2。
第③位编码:
Ⅰ—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工厂用电气设备
第④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级
工况类别 级别 代表性气体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矿井下 Ⅰ 甲烷 0.280mJ;
矿井外的工厂 ⅡA 丙烷 0.180mJ MESG≥0.9 MICR>0.8;
ⅡB 乙烯 0.060mJ 0.9>MESG>0.5 0.8≥MICR≥0.45;
ⅡC 氢气 0.019mJ 0.5≥MESG 0.45>MICR。
第⑤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 自然温度T(℃) 常见爆炸性气体 设备允许表面温度(℃)
T1 T≥450 氢气、丙烯腈等 46 种 450;
T2 450>T≥300 乙炔、乙烯等 47 种 300;
T3 300>T≥200 汽油、丁烯醛等 36 种 200;
T4 200>T≥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种 135;
T5 135>T≥100 二硫化碳 100;
T6 100>T≥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