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产品外壳标志的含义说明


在可燃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电气产品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产品,防爆型产品的外壳上上会标有很多标志,不同标志的含义不同,主要包括Ex、d、Ⅱ、B、T4等几个,下面具体来看下。

防爆产品外壳标志

如下所示:

Ex d Ⅱ B T4

① ②③④ ⑤

①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

②隔爆型;

③除煤矿、井下用之外的电气设备;

④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分为ABC三级;

⑤按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至T6六个组。

第①位编码:

Ex——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EEx——表示欧共体 ;AD——意大利 ; MS、AE——法国 ;FLP——英国;UL、FM——美国;E——德国\IEC

第②位编码:

代号 防爆型式 国家标准 防爆措施 适用区域

d 隔爆型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e 增安型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ia 本安型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ib 本安型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p 正压型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o 充油型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q 充砂型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n 无火花型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m 浇封型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h 气密型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s 特殊型

DIP 粉尘防爆型 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其前面无需加EX或EEX等标志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 区域定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Zone 0(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 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 区 Div.2。

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1 区 Div.2。

第③位编码:

Ⅰ—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工厂用电气设备

第④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级

工况类别 级别 代表性气体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矿井下 Ⅰ 甲烷 0.280mJ;

矿井外的工厂 ⅡA 丙烷 0.180mJ MESG≥0.9 MICR>0.8;

ⅡB 乙烯 0.060mJ 0.9>MESG>0.5 0.8≥MICR≥0.45;

ⅡC 氢气 0.019mJ 0.5≥MESG 0.45>MICR。

第⑤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 自然温度T(℃) 常见爆炸性气体 设备允许表面温度(℃)

T1 T≥450 氢气、丙烯腈等 46 种 450;

T2 450>T≥300 乙炔、乙烯等 47 种 300;

T3 300>T≥200 汽油、丁烯醛等 36 种 200;

T4 200>T≥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种 135;

T5 135>T≥100 二硫化碳 100;

T6 100>T≥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