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旱灾互救
(1)部队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1)根据上级指示,为灾民提供粮食、饮用水,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2)积极采取应急调水、组织送水、抽水、打深井、灌水窖等多 种方式,全力挖掘水源,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用水。
3)做好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以及高山、边远地区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4)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支持灾区抗旱救灾。
5)部队配合公安部门保证灾区的社会治安;配合卫生和消防 部门防止灾区发生疫病和火灾。
(2)政府抗旱工作
1)政府应积极履行经济职能,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可适当增加对灾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粮食和饮用水供 应,保障当地人民的基本生活。
3)严厉打击当地市场上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的不法行为。
4)政府应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 相应的抗旱应对方案。
(三)灾后重建
1)通过合理的水费制度,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2)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必须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重视农 业开发项目的水资源问题。
3)强调节水优先,新增供水设施或设备必须以提高水资源使 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前提。
4)制定干旱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干旱预警系统,从水资源危 机管理走向干旱风险管理。
5)加强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对水资源浪费行为采取罚款 措施。
6)建立缺水与干旱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水资源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