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预案的演习、预案的评估、实施过程中预案的动态调整、预案的修订和维护等,是应急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必须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通过对预警信息的分析,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识别可能带来的威胁,制定相应的预案,一旦突发事件爆发,就可以按照预案开展救援行动,在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预案,将损失降至最低。当责任水域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急资源和组织指挥体系发生变化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修订与维护,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作用
水上突发事件受水域的天气和水流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情况非常复杂,给搜救带来困难。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临时仓促决断,考虑不周,则有可能顾此失彼,陷入被动局面,导致严重的混乱,造成更大的灾难。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水上交通潜在的风险,总结水上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过程,预测发生的概率,分析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行动和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物资保障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是保障水上搜救行动迅速、规范、有效进行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的体制和机制
应急预案建立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提供保障,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规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对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善后等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当水上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预案开展救援,能够避免盲目性。
3.提高指挥决策和应急反应的效率
应急反应对时间的要求十分紧迫,容不得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事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任务,规定了应急资源储备和调用程序,有助于做出准确的指挥调度,指导应急反应行动迅速、有序地进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便于应急反应的协调联动
当水上突发事件在两个国家、两个省份交界处发生,或发生特大规模的水上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规定了海事机构的联动方案。最初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水上搜救机构,自动承担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并启动预案反应,直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已明确移交给责任区水上搜救机构或上一级水上搜救机构指定新的应急指挥机构时为止。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针对性。编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责任水域的气候、地理、水上搜救力量和水上突发险情等实际情况,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实际需要。对于责任水域内频繁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则应详细地制定子预案。
科学性。编制预案应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严密的分析和论证,权衡应急处置措施的利弊,慎重设计应急处置流程,使应急预案科学、严谨,为应急救援提供统一、完整的行动程序。
实用性。在编制需求分析、评估水上突发险情的基础上,建立指挥与协调机制,赋予应急组织成员单位相应的职责和权利,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当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有关人员能够按照应急预案设定的程序,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
系统性。应急预案应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国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以及与各子预案的有机协调和对接,形成结构有序、优势互补、功能配合、共生共进、和谐高效的应急预案体系。
完整性。应急预案的功能、内容、过程和适用范围应完整,包含实施应急反应所需的全部信息要素,能够指导水上突发事件从预警、应急救援到事故调查全过程的应急反应行动。
可读性。应急预案要易于查询、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层次结构清晰,具备相当的可读性,便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成员的理解和使用,使每个人都能知道所在岗位和职责,迅速掌握工作任务,否则将影响预案的有效实施。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各地区在编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必须统一依据、统一步骤、统一标准,以国内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公约为主要依据,为预案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1.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协议
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民航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中美海上搜救协定》、《中朝海上搜救协定》和《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等。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步骤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落实成员的职责,明确分工,是编制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来自不同单位、不同专业领域,需要这些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密切的配合与协调。因而,在编制预案时,通过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将各方专家有机地组合起来,共同参与编制,达成一致意见,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单位一般包括:海事、安监、医疗卫生、民航、通讯、公安、消防、新闻媒体以及责任水域范围内拥有水上救助力量的航运企业、船公司等相关单位。
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结果不仅有助于深入具体地制定应急反应程序,而且有助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反应措施。在对责任水域的地理环境、水域特征、气象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内曾经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将其分门别类,分析其诱因,识别未来可能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合理划分水上突发险情等级。针对不同级别的水上突发事件,制定不同的预案来应对。
应急能力评估。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现有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进行评估,包括应急人员的技术、经验和资历,以及应急设施、设备、装备、物资等情况,查找需求和不足。制定预案时,在评价与潜在风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的基础下,量力而行,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反应策略。
建立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对分散的部门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明确应急反应的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职责,确保预案启动时,应急救援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岗位都有相应的人员去落实和实施。
编制预案文本。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结合风险识别和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编制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要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地区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尽可能减小工作量,避免预案内容不必要的交叉重复,保证各级政府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地协调和相互对应,组成有机整体。
评审与发布。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主持编制预案的单位(一般为海事部门)应依据我国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预案的内部和外部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应急机构的认可。内部评审是预案初稿编写完成后,为保证预案语言简洁通畅、内容完整、语法规范,在编写小组内部实施的评审。外部评审是请外地同级海事部门、上级主管机关、有关专家学者等从政策、法律、技术等不同角度,对预案结构和内容进行的审定。评审通过后,履行批准手续,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发布,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机构备案。
演习与维护。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通过实施预案,检验其有效性,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落实、应急演习和训练。应急预案发布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应急机构要有计划地结合预案内容,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使水上应急搜救人员熟悉、掌握预案中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任务、程序和标准。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应根据预案的内容,定期检查应急人员、设施、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保持应急资源处于战备状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检验预案中的行动程序在水上搜救演习过程中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从中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为预案的修订与更新提供参考依据。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是指海事、安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等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成员单位,针对模拟假设的水上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履行各自职责,执行应急反应任务的排练活动,是检验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性和应急管理水平的方法。
通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一方面能够评估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状态和应急反应能力,识别应急资源需求,发现并及时修正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协调多部门联动效果;另一方面能够检验应急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培训效果,分析培训需求。同时作为一种培训手段,通过调整演习难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在应急预案的演习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对预案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订,以适应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