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岁末发生在重庆开县的特大井喷事故,受害者主要是事故现场方圆数里的数万名普通民众。事发时,人们既没有看到钻井工人们面戴呼吸仪自救和救人,也没有见到消防车、救护车飞驰而来,这当是灾祸继续扩大的直接原因。
在方圆数里驻有上万居民的地方开采硫化氢气井,有关单位及部门就应当对当地的居民安全和环境保护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的是在当地一定范围内安装硫化氢检测仪,对居民进行防硫化氢的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意外发生时组织居民迅速撤退的应急方案。在这方面,我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白。因为当地从干部到农民事先均对可能的危险、甚至对硫化氢一无所知,有序的应急撤离更无从谈起。
这次矿井喷事故对我们的最大触动就是:必须尽快建立起国家级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如果我们拥有上述体系,就可以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大大减少伤亡人数。
然而,我们目前的应急救援体系确实很薄弱。按说,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应该属于国家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撑和总体应急救援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是国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高效、权威的应急救援机构。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完善条块结合、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可是,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消防、交通、矿山等多个部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仅仅依靠某一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往往十分有限,而临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难以协同作战。
比如,作为属于高危行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当有能力预见到作业过程可能诱发井喷并造成有毒气体硫化氢的外泄,也应当有能力采取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事故范围,也就是说,按照有关规定,他们应当制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救援机构。事实上,即使他们定有预案,可面对特大事故,仍然显得力不从心。
至于建设这种体系的思路,有关专家认为,首先应当尽快建立国家级特大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以此整合全国的应急救援力量,以便在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时候,能够迅速动员各方面力量,组织现场救援行动,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其次,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践证明,只有管理规范才能够保障生产安全。有关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工作,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
第三,地方政府在规划建设高危行业的相关工程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必须考虑工程周边居民的安全,确保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从事高危产品生产的企业有义务面向周边群众普及安全防范常识,使他们在事故发生时有能力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有意识迅速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