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雪灾对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的思考


恩格斯曾说过:“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1998年抗洪,使我们认识到了防洪固堤、修坝安民的重要性;2003年抗击“非典”,增强了我们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应对多样化威胁的紧迫感;今年的雪灾之后,我们应从中获得哪些启示,还有待我们作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思考之一:应急体系仍需完善

     这次主要发生于华东、华南地区的雨雪冰冻灾害,属50多年来所罕见,因低温严寒所造成的电力中断、道路拥堵、机场封闭、旅客受阻等问题,加之适逢春运的高峰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使我国初步建立的应急管理体系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在这次大考之中,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较好地履行了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确实在协调军地有关部门遂行抗灾救灾任务中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当前应急管理体系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现行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主要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组成,各级党委和军队的相关部门未被纳入其中,在危急危难时刻,不便于快速形成党政军民合力抗灾的局面。二是应急管理的预案体系不够完善。这次低温雨雪天气实属罕见,但在应对过程中也暴露出南方地区对此类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危害估计不足,抢险救灾的准备不充分,甚至连相应的预案事先都未制定,除冰扫雪的物资器材匮乏等问题。三是应急管理的力量体系有待加强。除政府各部门和专业系统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之外,各类民兵应急分队对当地民情、社情和地形环境比较熟悉,理应成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力量。

     思考之二:军地协作尚需加强

     这次抗灾救灾行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党政军民合力奋战,取得了圆满胜利,对锻炼提高军队执行多种任务能力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但在军地合力抗灾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尚需加强的“短板”。为了在今后类似行动中更加有效地发挥军队的职能作用,非常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军地协作抗灾救灾的工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畅通灾情通报渠道。由于一些地区的军队和地方政府事先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灾情通报制度,致使在低温雨雪天气之初,驻军单位对恶劣天气给当地交通、电力、民生等所造成的危害情况掌握不够,未能在第一时间闻风而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军地协调程序。《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但在《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相关规定之中,对动用军队参与抢险救灾行动的办理程序还缺乏具体规定,地方政府在协调军队参与抢险救灾时程序不清。三是要进一步细化军地联动分工。在各类应急抢险预案当中,军队负责干什么,地方政府部门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干什么,应予以明确的分工与协同,提高军地之间联合救灾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思考之三:应急应战融合一体

     2004年“两会”期间,针对公共安全危机对国家安全稳定所构成的威胁,有人大代表提议,应将国防动员体制与公共安全危机处理体制合而为一,构建综合性的国家应急机制。近年来,省军区系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作战任务调整,努力做到应战准备与应急使用相统一,各类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为推进国防动员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融合提供了良好的实证。此次抗灾救灾的实际也再次证明,政府遂行应急管理职能,离不开军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国防动员系统在平时的抢险救灾行动中大有可为。将两大体系合而为一,既是加强军地协作,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上佳选择。当前,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速推进这一进程。一是组建一体化的组织协调机构。为便于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与协调,可建立一个党政军主要领导人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应急管理与动员委员会,在政府部门设立常设办事机构,由政府和军队派员参加,负责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行动的组织协调。二是制定一体化的预案体系。在各类应急预案中,对军队和地方政府的专业救援力量在各类应急救援行动中所需出动的兵力、时机、任务及协同关系等,要有尽可能明确细化的规定。三是组织一体化的训练演练。政府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常设机构应依据预案,组织军地双方参加带有“实战”背景的应急救援与国防动员演练,建立健全情报互通和联合行动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和军队遂行一体化救援与支前行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