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设想和部署。它既是平时民防建设的主要依据,也是战时指导民防救援行动的基本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通常是在平时预定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已经发生的灾害或事故的实际情况,上级的意图和本级的任务、决心而修订形成的。实施救援行动时,如果情况符合原预案时,即按原预案执行,基本符合时,可稍加修订后执行,变化较大时,则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重新修订。
一、准确把握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依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由民防(人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并依据上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或根据上级意图、受领的救援任务及本级指挥员的决心,在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依据主要包括:一是上级赋予的民防救援任务和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民防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规定的有关的方针和政策;上级民防部门规定或明确的民防任务和有关指示。这些指示、方针、政策及任务,是拟制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时,必须遵循和贯彻的基本依据。二是本级党委、政府民防救援行动的决心。本级党委、政府的民防救援行动决心是对民防救援行动所作的基本决断,是准备与实施民防行动的基本依据,也是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准绳。它通常包括对灾情分析判断的结论,民防救援行动的任务,民防救援队伍的编成、配置和任务,情况的处置,组织指挥和协同关系,各种保障工作,注意事项及应急对策等。在拟制救援预案时,必须充分体现本地区、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决心和意图。三是本地区(单位)的地位作用。重点单位和目标主要是指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及作用,发生灾害事故后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单位和目标。例如,钢铁、煤炭、石油、化工、电子、能源等工业基地;重要的江河堤坝,主要的粮食、经济作物生产区,商品贸易周转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科研基地以及人员密集区等,都应在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时需要加以考虑的。四是本地区(单位)民防的实际情况。本地区(单位)民防的实际情况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警报、通信、救援队伍、救灾资源、组织指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民众对民防的认知程度。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正确地把握本地区(单位)民防建设的数、质量情况,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五是可能发生的主要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主要灾害事故的掌握和判断是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特别是复合型的灾害。例如,城市人口密集区和森林地区可能发生火灾;核、化学工业地区可能会发生核、化学泄漏事故;沿江沿海地区可能会发生洪涝灾害或风暴潮灾害;地震活动频繁的地区可能会发生震灾;热带风暴经常发生的地区可能会遇到台风灾害,等等。
二、科学确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通常由主案、副案和附件三部分组成。主案的基本内容:一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依据。二是对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的情况判断,包括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目标、区域和救援目标的等级划分;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基本类型和主要危险源;灾害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三是上级意图和本级决心。四是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各种救援力量和救灾资源的使用;救援工作组织领导、指挥手段、通信联络,现场指挥机构的编成,指挥关系;预定参加救援的分队、编组及其任务区分;驻军(武警)支援的行动方法等。五是救援时的行动,包括灾害事故的报警和响应程序、方法;现场救援的内容与分工;救援指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等。六是有关规定,如信、记号规定,救援专业队伍的行动规定等。七是救援行动中的情况设想与处置措施。八是救援行动原则与要求。副案的基本内容:救援行动中通信、防护、卫勤、气象、运输、物资器材等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法和有关要求以及政治工作的内容。附件通常包括有关图表、参考资料等。
三、掌握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与方法
各级民防(人防)部门在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照下列程序:一是对灾害评估。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单位、企业的灾害事故潜在危险度进行评估,确定重点防护和救援目标,防护和救援的类型。对危害程度评估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后,可采取有关加权求值的方法确定危险度等级。如对化学事故危险度的评估,可采用简易等级积分法,即把化学物储量、毒性等级、居民密度、历年中毒事故的发生频率等指标分成若干等级,按等级评分,最后计算积分来评定其危险等级。经过综合分析后,确定化学救援的重点目标,为制定预案提供依据。二是对灾害预测分析。在周密调查和危险程度评估的基础上,对重点目标或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程度及危害进行预测。通过预测,分析目标遭灾被毁或受损后可能危害的范围、程度及影响;可能产生的间接伤害和次生灾害的种类、性质、范围、强度、持续时间、危害程度;各种情况下需要撤离的人数及时限;各重点目标区需建立救援队伍的规模和类型,储存救援装备、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对灾害事故区需要支援的人力、物力等,从而为制定救援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分工编写。在认真分析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合理分工,精心拟制。首先是拟定编写纲目,然后拟定防灾救援预案,在预案确定之后,着手拟制各种保障计划。由于制定防灾救援预案涉及到各个方面,各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民防部门牵头组织,统一部署。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由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民防部门负责预案的主案和部分保障计划编写,其余保障计划由民防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原则要求,由政府责成相关的业务部门分别完成,然后由民防办公室汇总作为预案的副案和附件。救援预案制定完成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督促有关部门按预案的内容与要求落实和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适时对救援预案进行修订,以保证预案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四、确立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预测。在实地调查、统计、整理资料时,要实事求是,各种数据力求准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对灾害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所作出的预测及其相应的民防对策。只有科学的预测,才能有正确的对策和有效的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才能符合客观规律。要进行科学的预测,必须对各种灾害有全面了解,注意研究其各种灾害的特点和规律,以及发展变化。无论是战争灾害还是自然灾害或者是灾害性事故都 有其规律可循。所以,要注重研究多灾种中民防救援行动的新鲜经验,力求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符合多灾种的要求。二是统筹兼顾。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有关民防行动指标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上下照应,相互衔接。既要考虑到民防救援行动的需要,又要照顾到居民生产、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需求;既要注重围绕重点目标组织防护,又要兼顾其他目标受灾后产生的次生灾害对居民的影响;既要以民防专业队为骨干组织民防救援行动斗争,又要注意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等其他力量的作用。同时,还要使民防救援行动主案、附案之间相互衔接和协调。在安排各项内容时,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精确计算,使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类人员、各种物资环环相扣、综合平衡。在区分救援任务时,既要发挥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的优势,又要做到合理负担、扬长避短。三是严谨科学。拟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在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围绕上级意图能否实现,本级民防救援行动任务能否有效完成,民防救援行动能否得到最佳发挥,在时间、空间的运用上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要力求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运筹方法,使用电子计算机数据管理和模拟技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数据管理系统,能够进行民防实施模拟和评估。通过综合分析,优化决策,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四是实事求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民防行动的依据,稍有不慎就可能给民防救援行动指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各级民防指挥机关工作人员在拟制预案计划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十分准确。如在拟制时,对于不甚清楚的问题,应该及时请示,切勿自行其是,自作主张,凭估计、想当然办事,更不能说假话、空话;使用材料应精心选择材料,情况真实可靠,确切无误,结论符合实际,办法和措施切实可行,不能闭门造车,生搬硬造,随意夸大或缩小,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情况用以拟制预案。在斟词酌句上,应准确地反映客观情况,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不用含义不明或容易产生岐义的词和字,不臆造简字,不滥用省略,合乎现代语法,不宜使用形容词、比喻句,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准确地使用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