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 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07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 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 指 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  长:崔艳林
    成  员:曲在军、曲 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军、王德华、安荣江、季晓明、韩正权、裴义波、孙永刚、刘升明、高精义、张 伟、秦 斌、费义志、季伟山、徐勤惠、王玉德、刘克祥、张铁本、姜建先、贾拥军、王宝森、郇金顺、王 平、郭振华、刘 嘉、郑俊杰、孙洪坤。
    四、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 投放兵力,灭火机具:半专业扑火队员30人,风力灭火机 15台;水泵 2台;灭火水枪 15套;组合工具 10套;二号工具 50把;扑火服 40套;铁锹 20把;手电筒 20个;毛巾20条;对讲机 5部。
    2、 运兵方式,行动路线:半专业扑火队乘汽车到指定地点,徒步进入火场。
    3、 通讯联络:利用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及时报告火场情况,必要时直接与县防指联络。
    4、 战术原则:先近后远,就地就近,结合当地情况,实行分兵合围、分片包干的扑救方法,限期扑灭。
    5、 指挥原则:以县领导指挥为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带领队伍无条件服从指挥调动。
    6、 要求:以防火有界、扑火无界为原则,无论任何地方发生山火,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接到通知后在30分钟内集合完毕,要保证人数,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证人手一件灭火工具。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