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应本着组织灭火—抢救伤员—撤离被困人员—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的要求处理事故,具体实施预案如下:

  (一)、组织灭火。应急组长及组员马上组织现场保卫和职工有组织的进行灭火,应利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配备的灭火器和工地水源进行 灭火,副组长立即拨打119和120急救电话,报告火灾及伤员情况、火灾地点、行车线路,同时向上级报告,并派专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和救护车。同时,还应指挥人员切断电源,将火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移开,以防止火势的蔓延,在消防人员到达后,应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有组织的灭火。

  (二)在组织灭火的同时,要有专业人积极地、有组织的抢救伤员和撤离被困人员,将伤员转移出危险区域,同时制止在场人员的惊慌混乱,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三、保护现场。在灭火过程中,为进行事故的调查和自理提供物证和分析依据,尽可能保护好现场,要求现成各种物品的位置和状态保持原样,各种清理工作需待调查工作结束后,允许清理时方可清理。

  (三)初步调查,当火灾扑灭后,组长应组织人员对火灾事故作初步的调查,主要采取询问和勘察现场的方式进行,并写出初步调查的结果及时上报,并参加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