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油台车辆多,人员杂,属高危、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进行作业,当罐车、桶装车在装车(桶)过程中发生渗漏时,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对发油现场进行戒严,禁止发动车辆驶离、进入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备好消防器材,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汇报情况。
2、利用接油盆、桶对漏油进行接盛,防止油品进一步扩散,作业过程要使用防爆工具,严防产生火花。
3、对罐车油罐底部漏油,可视情况采取从底部充水垫底的方法,充水应计算罐车的剩余容积,且流速应控制在1M/S以内,严禁在发油台进行盘罐倒油。油桶漏油应及时将桶装车推(拖)离装油现场至安全地带,用堵漏剂对漏处进行堵漏(严禁使用盘桶的方式进行倒油),待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车辆方可发动行驶。
4、油罐车经垫水、堵漏处理后,由消防车或其他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拖离发油台至安全地带再进行倒油作业,倒油时应严格按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规程进行作业。
5、对漏油现场用消油剂和清洗剂进行认真清洗,并将清洗后的污水收集入污水管线,用测爆仪对现场 (应特别注意排水沟) 气体浓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时撤销警戒,恢复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