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防患意识。
1.结合发生在有关学校的楼梯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全校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根据各学生心理特点和具体情况,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纪律、自救、自护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向学生强调:在楼道、楼梯要靠右行,不追逐打闹,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及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安全防范职责
总务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道路、楼梯设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对教学、生活设施、楼道、梯层的照明定期更换;要对不符合标准和不牢固的楼道栏杆、楼道扶手进行加高、加固。
教务处要从实际出发,一是在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活动时间;二是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亲自到所带班级教室里带学生和送学生;三是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两操等各种活动时,要安排和规划好各班学生下楼梯的路线。
政教处要利用集体广播时间,向全体学生明确不同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哪些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在专用教室上课、放学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当,前后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切记靠右行。
当日值班领导和值周老师要求准时到岗,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正副班主任带队按照规定线路行走;放学时,前后门由护校队护送学生出校门。并做好活动前、活动中或放学前的安全指导、管理、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学生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劝阻等工作,并直接向班主任反馈。
三、做好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的拥挤踩踏事件,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当日行政值班领导汇报,马上开展处理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年级组长和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小组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值日领导和教师、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必须马上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力抢救,有效地维护师生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根据情况,向相关的急救部门(巡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交警122)求救。
3.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师生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