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预案


  为加强对电动葫芦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电动葫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电动葫芦安装现场或维修保养的电动葫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由于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其它安全事故。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动葫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
 三、 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3)抢救现场伤员;
   (4)抢救现场物资;
   (5)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 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解救
   (2)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3)施工用电常识
   (4)坠落保护
   (5)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6)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7)事故报警;
   (8)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9)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人员有效的培训,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 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九、 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动葫芦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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