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 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 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项目部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朱家华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戴锦权、技术负责人周丰平
成员:项目部安全办公室张华、质安员蔡宝斌、施工员张建虎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 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 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 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 预案实施
(一) 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 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 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 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 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 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 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 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 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 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四、 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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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