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确保我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使用者的安全责任

  1、使用者在申办使用锅炉时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办有关新建事项,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取得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

  2、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持证专业人员或者委托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从事维修、保养工作。

  3、锅炉水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食用安全。

  4、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5、使用者在使用锅炉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检查:①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②压力表是否超压;③水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④电器控制开关是否正常。

  二、安全应急方案

  1、当锅炉发生隐患或有可能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维修正常、认可后,方可重新使用。

  2、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处理善后事宜以及有关工作。

  3、当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在最快时间内(不得超过1小时)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应组织疏散、撤离人员。

  5、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受并协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不得隐匿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