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厂灭火预案


  一.发现可见火灾,应立即报警“119”,由门卫或第一火情发现人立即执行。

  二.门卫(消防组长)应立即在门卫室提2只灭火机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里参与扑救,在上一级消防指挥未到达之前,了解火情;派人归集灭火机、水带;必要时派人切断电源;张罗就近职工扑救;提出临时应急有效指令。在上一级指挥到达时,主动汇报情况,并协助其指挥。

  三.门卫(另一消防队员)应报警,报告附近领导,通知厂消防队员,通知宿舍住宿人员,并找人替班值守门卫,检查厂房四周各门不上锁,随时可进出。

  四.火灾现场扑救的指挥者依次为厂领导、部门领导、消防队员、消防组长,在上一级指挥暂时缺到,下一级应主动承担指挥;消防队员和在场群众,要严格服从现场指挥的分派。

  五.指挥救火的原则是及时、适度、镇静,尽可能减少损失,特别对织机、整经机等贵重机械,初期灭火时要考虑到机械设备的间接损失。

  六.在一、二期力织主厂房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消防队员要在第一时间里接通水带到火险部位,但是否要打开水龙出水,要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一旦出水,水枪头原则上应由消防队员操作,防止间接损害其它机器的电控箱。

  七.在贵重机械起火时,扑救器材使用次序为零星火情可用灭火机,水桶(盆)的不用水枪。

  八.一旦火情发展到呛人、窒息程度,灭火工作顺序应上疏散火场内人员,隔离火情,抢出危险贵重物品,防止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