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车辆事故火灾应急预案


 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