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扑救火灾,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调动有关方面通力合作,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火灾现场领导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指挥长由厂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长担任,厂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的其他成员为火灾现场领导机构成员。
三、接警处置和力量调集
(一)接警处置
1、厂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须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火警、火灾信息。
2、接到火警后,应立即报告厂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长,在指挥长的指挥下,及时报告上级和请求其他兄弟单位支援。
(二)力量调集
力量调集以全厂干部职工为主,以厂应急抢险队为突击队,接到扑火命令的应急抢险队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按照现场指挥长的指示安排,投入扑救。
四、火灾扑救
(一)扑救原则
1、火灾扑救工作坚持“积极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2、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3、牺牲局部,保护全局,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火势蔓延。
4、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检查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5、火灾扑灭后各单位对扑救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扑救小组
各扑救力量赶到现场后,按现场扑救需要组成若干个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厂中层领导担任,向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现场指挥部应迅速将向导员、技术指导员和灭火用具、照明工具等物品配备到小组。小组根据命令,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执行扑救等任务,并保持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命令。
(三)灭火工具
在发动职工提供扑火工具的同时,先动用厂应急抢险队的防火物资储备。
(四)现场秩序
厂保卫科应安排人员负责维持火场秩序,保证扑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后勤保障
厂行政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扑火所需食品、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一线扑火人员应予重点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扑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