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正确、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电力供应,减轻停电给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依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或我省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应对和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
(3)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国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在省政府领导下,通过省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设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广东电网公司及所属各市供电局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相应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省粤电集团公司等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发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电力监管部门,省有关部门,市、县各级政府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城市、重点单位、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广东省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广东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广东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省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南方电监局。
2.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电力监管部门,省发展改革、经贸、公安、财政、民政、铁道、交通、民航、外经贸、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卫生、物价、通信、广播影视、武警、军队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应急领导小组、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比照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各市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报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主要综合管理部门和供电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或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2.3.1? 电力企业职责。
厂东电网公司及省粤电集团公司等各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2? 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3? 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对事件分级的定义,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 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电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东省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广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广东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广东电网拉限电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 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南方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广东省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广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广东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4、应急准备
4.1? 加强和完善电网建设。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发现电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等措施,努力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4.2? 完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等制度。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
4.3? 完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3.1? 电网企业应急预案。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会同各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制定“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广东电网所属2 1个地级以上市供电局也应制定所辖范围电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
4.3.2? 发电企业应急预案。粤电集团公司及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要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下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工作。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失去外部电源情况下,参与“黑启动"的水电厂要做好自启动工作,火电厂在厂用电恢复后立即启动。
4.3.3? 完善应急保安电源。南方电网公司所属调度机构、广东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调度机构、各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必须按照设计规程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4.3.4? 完善与核电的衔接。广东电网公司应会同中广核集团公司在制订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中,充分考虑核电的供电安全,保证核电站不因为电网事故而导致进入核事故应急。中广核集团公司应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条例》要求,制定严密的“核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
4.4? 落实社会应急职责。
省经贸委等相关单位应落实各单位的社会综合应急职责分工,一旦突发严重大面积停电事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4.5? 完善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电力监管部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要求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准备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抵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5、应急响应
5.1 I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在国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广东省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南方电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在报告国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一并报告广东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电网公司也要将广东省内的情况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2? 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5.2.1? 事件报告。
(1)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方电网公司同时报告国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和国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同时宣布启动本级预案。
5.2.2? 事件通告。
(1)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南方电监局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Ⅱ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3)在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2.3? 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Ⅱ级停电事故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2.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省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2? 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 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处置,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7.2? 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3? 演习。
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8、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9、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9.2 大面积停电之后,配合国家事故调查组或省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市县、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0、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及《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工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由南方电监局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方电监局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