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所属各部门雨雪冰冻应急管理,减少雨雪冰冻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防止雨雪冰冻灾害的扩大,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1.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第17号令)
1.2.4《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9年)
1.2.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1.2.6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风场发生雨雪冰冻的应急管理。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加强以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1.4.5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4.6 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1.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雨雪冰冻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工作,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组长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2.1.1.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
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
电话:0453-6943452。
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
电话:0453-6943453, 0453-6943491
2.1.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1 发生雨雪冰冻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领导担任,或授权生产运营部正职担任。
2.1.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2.1.2.3 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应急指挥工作。
(4)对人为原因造成雨雪冰冻事故扩大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组织风场做好防雨雪冰冻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2.1.2.4 综合部的主要职责
(1)发生雨雪冰冻应急响应时负责组建资金保障组。
(2)协助生产运营部进行雨雪冰冻应急抢险工作。
(3)积极筹集应急抢险工作中所需的资金。
2.1.2.5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1)发生雨雪冰冻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应急救援。
(2)做好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2.1.2.5 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3. 应急响应分类
3.1发生连续48小时以上大雨、大雪,气温下降至-35℃为公司应急Ⅰ级响应。
3.2发生连续48小时以上大雨、大雪,气温下降至-35℃为公司应急Ⅰ级响应。
3.3分析突发事件风险的来源、特性
因为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受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职工的生活可能受到雨雪冰冻等影响。
3.4 可能导致紧急情况的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3.4.1 由于暴风雨(雪)造成的构筑物、支撑物倒塌,设备、设施的倒塌。
3.4.2 由于物体的倒塌、洪水、暴风造成的人身伤亡。
3.4.3 由于暴雨(雪)、洪水造成变、配电设备的损坏。
3.4.4 由于暴风雨(雪)、洪水造成生活设施倒塌或站区进水,造成财产损失。
3.4.5 因暴风雨(雪)造成电气设备绝缘降低引起线路跳闸,使系统中断。
3.4.6 由于暴风、洪水雨的侵袭造成人员淹溺。
3.4.7 由于暴雨(雪)、洪水造成送电线路电缆断裂,导致系统中断。
3.4.8 由于暴雨、洪水造成风电机塔筒倒塌,导致系统中断。
3.4.9 生产设备因冻损坏、停运,严重威胁现场人员人身安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事故的响应级别为公司级响应或根据海林市政府预测发展为公司Ⅰ级响应。
4.1.1.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雨雪冰冻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1.1.2 生产运营部
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海林市气象局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5)联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1.1.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尽最大努力抢救受困人员。
(2)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及雨雪冰冻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各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请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1.2 雨雪冰冻的响应级别为公司Ⅱ级响应。
4.1.2.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雨雪冰冻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1.2.2 生产运营部
(1)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海林市气象局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5)联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6)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4.1.2.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尽最大努力抢救受困人员。
(2)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及雨雪冰冻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各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请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2 应急措施
4.2.1 先期处置
4.2.1.1 本预案抢险的主要对象是人员、设备和财产,使受困、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救助,使设备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选取。
4.2.1.2 在雨雪冰冻时发生主厂房进水,抗洪抢险队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灾害及现场再次突发险情对自身造成伤害。对受灾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抢救伤员(抢救过程中注意伤员的安全),进行现场紧急救治与转送工作。
4.2.1.3 生活区遭受雨雪冰冻灾害侵袭时,抢险队首先要抢救受伤人员,然后再清理受损的物品。当抢险人员不足或灾情无法控制时,请求地方组织支援,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紧急转送,并运送现场的物品、物资。
4.2.1.4 在交通不便或恶劣天气下实施救援时,要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和应急人员安全,在对具体的防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时,次生、衍生灾害是严重威胁应急人员的安全问题,所以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护。
4.2.1.5 如果通信设施毁坏,应尽快组织人员尽快恢复,并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优先保证应急小组人员与上级指挥部的通信畅通,通知受灾人员及时转移。
4.2.1.6 迅速组织保卫人员在雨雪冰冻现场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雨雪冰冻受灾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2.1.7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的紧急情况、疏散区域、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4.2.1.8 由于气温寒冷,出现冰冻现象,注意车辆的防寒保暖工作。
4.2.1.9在发生暴雪预警前,做好后勤物资的储备。
4.2.1.10在发生暴雪预警前,提前做好铲车清雪准备。
4.2.2 应急处置
4.2.2.1大雪天气造成我公司部分线路跳闸时,即时向调度汇报,做好安全措施组织抢修。
4.2.2.2 对于保厂用电措施,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2.2.3 全厂停电时执行公司全厂停电预案。
4.2.2.4 设备冻害事故发生后及时及时采取解冻措施供热、供暖。
4.2.2.5 发生设备事故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4.2.2.6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启动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4.2.2.7 如果宝山林场道路大雪封堵,交通线路应绕行,走青云山林场---亚雪公路--亚布力线路,如果青云山林场道路大雪封堵,走宝山林场-亚布力线路,确保道路顺畅安全。
4.2.3 扩大应急响应
由防雨雪冰冻应急领导小组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灾害预计发展趋势,根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防雨雪冰冻灾害的预测情况,作出进一步的控制措施。根据受灾的具体情况,调配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受灾现场的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海林市政府部门支援。
4.3 应急终止
4.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急处置终止:
4.3.1.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小组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应急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4.3.1.2响应宣布结束责任主体为公司应急委员会,由生产运营部通知到各部门。
4.3.2 终止程序
4.3.2.1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专项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4.3.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得到确认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处置终止,报告生产运营部。
4.3.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未得到确认时,继续进行应急处置。
5. 后续工作
5.1 后期处置
5.1.1 应急处置终止后,应急指挥中心关闭。由生产运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后期处置工作,包括受事故影响员工和家属的安抚、现场清理、设备修复、恢复生产、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5.1.2 应急指挥部继续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按时向生产运营部报告。
5.1.3 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中电新能源支持的,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上报中电新能源。
5.2 报告材料的整理上报
5.2.1 应急救援总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编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2.1.1 事故简要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原因。
5.2.1.2 应急工作评估。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应急预案的修改建议。
5.2.2 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总结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整理上报材料。
5.3 保险理赔
雨雪冰冻应急处置完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生产运营部应及时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配合保险理赔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5.4 事故调查
雨雪冰冻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除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外,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查处。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公司应急值班电话:0453-6417685
6.1.2 生产运营部应严格执行应急信息专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2 应急队伍保障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3.1 生产运营部应以建立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
6.3.2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物资储备区域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按需领用、及时补充,常备常新。
6.3.3 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 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
6.4 经费保障
雨雪冰冻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急处置完成后, 综合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6.5 其他保障
6.5.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日常车辆的管理,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交通运输车辆的供应,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5.2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建立并完善技术专家、基本生活、医疗、人员防护、疏散撤离等各项保障措施。
6.5.3 为加强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雨雪冰冻的应急处置能力,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协助支援应急期间的抢险、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治安保卫等。
7. 培训与演练
7.1 培训
7.1.1 对参与雨雪冰冻应急响应的人员应加强本应急预案的学习,熟悉抢险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进行《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培训。,使其了解生产现场或岗位潜在的危险和职业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了解人身伤亡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7.1.2根据雨雪冰冻的不同类型,对员工开展针对性抢险救灾教育,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并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7.2 演练
7.2.1 每年对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如: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强脱离致害物、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以及职业危害、《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7.2.2 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7.2.3 要求
预案演练完毕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7.2.3.1 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地点。
7.2.3.2 起止时间。
7.2.3.3 演练项目和内容。
7.2.3.4 演练环境条件。
7.2.3.5 演练动用的物资和设备。
7.2.3.6 演练效果。
7.2.3.7 持续改进的建议(预案和演练)。
7.2.3.8 过程中文字和音像资料等。
8. 监督与奖惩
8.1 监督
8.1.1 HSE(安健环)部负责监督预案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2 奖惩
8.2.1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2.2 奖励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生产运营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8.2.2.2 防止或抢险救援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8.2.2.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8.2.2.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3 责任追究
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8.2.3.1 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8.2.3.2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8.2.3.3 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8.2.3.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8.2.3.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8.2.3.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2.3.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雨雪冰冻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行政正职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9.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9.3 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9.3.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每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9.3.2 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9.3.2.1 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9.3.2.2 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9.3.2.3 其他原因。?
9.4 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与解释。